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責警方干預採訪 令多名記者受傷 傳協發聲明譴責暴力 (《今日澳門》,03/05/2011)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發出公開聲明,批評警方在五一遊行期間具針對性、無理及粗暴干預傳媒採訪,引發警員和傳媒之間發生肢體衝突,甚至令多名記者受傷,傳協對此深表遺憾,並強烈譴責治安警的暴力行為。

傳協指出,警方在遊行現場無限擴大警權,肆意驅趕記者,築起人牆、故意阻撓傳媒採訪警方拘捕遊行人士,出言威嚇記者:「再不走開就拉你!」甚至出手、出拳、從後強行拉開記者,已明顯超出警方執行職務的合理性,也違背警方口口聲聲「尊重」和「保護」傳媒安全的「原意」。五一當日在政府總部對開引發的混亂,負責指揮的警方高層負有不容推卸的責任。

訪問市民遭「監控」

此外,傳協發現遊行現場有大量便衣探員進行拍攝,不光記錄遊行的秩序和衝突情景,甚至連記者個別訪問遊行人士、其他人接觸記者也被「超近距離」拍攝,採訪過程被全程「監控」, 對受訪的市民形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嚴重干預記者採訪自由,有製造白色恐怖之嫌。

與此同時,傳協對於治安警建議在遊行期間設立臨時採訪區表示強烈反對,並質疑「臨時採訪區」的用意和可操作性。眾所周知,遊行示威活動是流動式行進,傳媒無理由留在一個固定的採訪點中,這並不符合記者盡量爭取在新聞第一現場的工作需要。另方面,警方表示進入採訪區的記者須佩戴他們派發的採訪證,但在新聞局已取消記者證制度的前提下,警方在混亂的衝突現場又如何分辨和確認記者的身份?再者,到場的不光是本地傳媒,還有為數不少的外地傳媒,警方又如何作出「審查」?

從五一遊行當日的實際經驗中,治安警當局也表明「時間太倉促,沒有條件設採訪區」,證明臨時採訪區的設立是毫無意義和不具操作性。

要求取消臨時採訪區

傳協指出,以往在沒有設立採訪區、警方沒有特意「照顧」記者安全的情況下, 在場記者反而能更安全和順利地完成採訪工作,也未有出現類似混亂的情況。

該會強調,警方高層必須為是次事件針對性阻撓採訪、暴力對待記者承擔責任,並要求當局撤銷設立臨時採訪區的構想,檢討這次處理方式, 落實保障記者合法的採訪權不受侵害。

新報記者綜合報道


暴力阻撓涉違《基本法》  

警方吸取去年五一遊行經驗,宣布會因應情況設立採訪區,但結果再次發生警員阻撓記者採訪的行為,甚至一度出現肢體衝突的場面;有學者認為此舉顯示警方早有限制記者採訪的打算,無疑妨礙新聞自由,違反澳門基本法,並批評警方在遊行期間設置採訪區是無知和荒謬的構想。

澳門科技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助理教授譚志強(圓圖)批評,警方在上周召開特別的五一的記者會,會因應情況設立採訪區的舉措是難以實行,甚至是一個無知和荒謬的構想,同時反映警方早有限制記者採訪的打算。他解釋,記者必須在遊行期間接近參加者進行採訪,但是,警方今次以「古靈精怪」的方法攔截記者接近市民,甚至以暴力阻撓,明顯違反澳門《基本法》27條,有關於新聞自由的規定。

他指出,前線警員在遊行中對傳媒採訪的阻撓和暴力行為,顯示其缺乏專門的知識和訓練,反映部門欠缺相關指引;與此同時,不少警員可能對傳媒的採訪存有負面印象,存有既定立場,在這種「心理不平衡」的心態下,才會出現個別警員以拳腳對付記者的情況。

影響受訪者發表言論

他又批評警方在遊行期間,派出大量便衣警員以超近距離拍攝傳媒採訪市民的行為,不但影響傳媒的採訪畫面,甚至影響受訪者發表言論,他指出這種近距離拍攝難以判斷日後的用途,亦有違文明地區警方的做法,一般而言,警方拍攝遊行,必須與記者、受訪者一段距離,只作為記錄之用,甚至只會在一些高處如天橋上拍攝遊行情況,而警方此舉亦明顯違反《基本法》,影響和干預新聞自由和市民的言論自由。

他認為,澳門的新聞和言論自由長久以來具有很大的彈性空間,會視乎事件和主管人員時鬆時緊,但是,近日確有明顯收窄的趨勢,所以,才會出現在遊行期間,設立移動採訪區的構想。

新報記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