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

新聞自由屬基本法賦予非透保安當局施捨批准 (《現代澳門日報》,06/05/2011)


【本報訊】治安警在“五一”遊行中干預新聞自由及粗暴阻撓記者採訪事件越描越黑,繼前日警方播放所謂”真相”的片段,但卻再被揭發另有記者被警員阻止拍攝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昨日發出新聞稿,文中指出”對於在此過程中警員與記者發生碰撞的情況,是大家都不希望見到的”。保安司對記者被”鎖頸”、”扣喉”,以及警方片段中另一名記者被警員蓄意多番推撞及遮擋鏡頭,仍然演繹為”發生碰撞”,顯示出當局對解決事件毫無誠意。希望保安司明白,新聞自由是澳門基本法所賦予,並非是由保安當局所施捨,但當局至今似乎仍然是”自信心過度膨脹”,認為自由的採訪權是需要當局的批准。

對於警員對記者動粗的目的,保安司仍與治安警同一口徑,聲稱是”警方有責任維持公眾秩序及保障市民安全,尤其是在出現混亂情況下,必須採取措施,保障公共秩序”。新聞稿中仍聲稱”保安當局尊重新聞自由”,但竟然將有意圖的干預採訪的行為辯稱為”不必要的誤會”,可見當局的厚顏程度。而治安警前日在記者會上接到多名記者投訴,指出“五一”遊行中有警察阻撓記者採訪,當局昨日以電話短訊通知傳媒,指警方十分重視,並已指派專職部門調查。但是,該個專職部門何時成立,有何成員,是否有第三方人士監察調查的公正性,此一切依然是”謎”!

另外,粗暴阻撓記者採訪事件令治安警察局拖累政府主要官員,繼前日行政長官崔世安及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被記者追問治安警干預新聞自由及對記者動粗後,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發昨日亦被多番要求發表意見,三位對於事件均未有回應。


警解釋阻採訪歪理難服眾 吳國昌促高層作全面回應

【本報訊】警方在五一遊行中涉武力阻撓記者採訪一事,在輿論壓力下,警方由發表聲明澄清到公開錄影帶片段反駁皆進退失據,最後不得不宣布指派專職部門進行調查。立法議員吳國昌指事件令警方措手不及,連番解釋亦未能讓人滿意,致使不斷地修正解釋,他促請警方或政府高層就今次事件公開作出完整的回應。

吳國昌又認為警方不該利用採訪區來限制記者採訪的自由,這是違背了保護記者安全的原意。

吳國昌指警方在五一遊行尾聲中強行帶走示威者的做法,目的是要示威人士遵守警方自定的潛規則,以便警方部署和管理。若果遊行人士違犯了示威法的規定,警員有權將違法者拘捕,但從過去類似的事件中,檢察院均未有對示威人士作出檢控,足以證明警方行動無理據,顯然利用灰色地帶試圖收緊示威集會活動。

吳國昌表示,今次遊行最令他差異的是警方阻撓記者採訪的舉動,他關注警方連日來對事件的回應,警方連番解釋亦未能讓人滿意,與傳媒的對話不斷地修正解釋,顯得措手不及。他指警方的茂然行動相信不是警員自己意向,只是按照指令行事。他促請警方或政府高層就今次事件公開作出完整的回應。

吳國昌又認為警方不該利用採訪區來限制記者採訪的自由,這是違背了保護記者安全的原意。他對於設立採訪區則持開放態度,但必需在不干預新聞自由和限制自由採訪的大前題下作出規範和指引。他認為採訪區純粹是為保護記者安全,記者可考慮自身安全而選擇進出採訪區進行採訪,亦是一種保障。


保安司:尊重新聞自由

【本報訊】為使五月一日期間的遊行活動順利進行,警方派出人員沿途維持秩序,以便市民合法合理地表達訴求。當天下午,在政府總部對開行車道曾發生短暫混亂情況,經警方迅速行動,現場秩序在短時間內得以恢復。

警方有責任維持公眾秩序及保障市民安全,尤其是在出現混亂情況下,必須採取措施,保障公共秩序。廣大市民對警方履行職責是理解及支持的。而對於在此過程中警員與記者發生碰撞的情況,是大家都不希望見到的。

在此重申:保安當局尊重新聞自由,尊重傳媒工作者的權利,亦願意盡力為傳媒創造安全及方便的採訪條件,配合媒體的新聞發佈。我們力求在保障新聞自由、方便傳媒採訪,以及維持公共秩序、人身安全兩方面取得平衡。

我們會總結經驗,尋找平衡及更好的處理辦法,既保障傳媒採訪自由,亦保障包括記者在內的市民安全。尤其是會在未來的工作中與傳媒多溝通多交流,增進相互理解,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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