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查冊規定修例 5月交立會 (《明報》,31/01/2013)


【明報專訊】政府昨日公布《公司條例》首批附屬法例將於周五刊憲,但備受爭議、涉及限制查閱公司董事住址及身分證號碼的附屬法例,則會留待5月才交立法會審議。香港記者協會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修訂此條例時,未有正式諮詢受影響的傳媒,表示極度遺憾,質疑局方有意以「走過場」式的諮詢侵蝕市民權利。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昨回覆公民黨湯家驊的查詢時,表示在諮詢修訂《公司條例》時,只以新聞簡布會及公眾諮詢會聽取公眾意見,間接承認未有特別諮詢傳媒。

政府認未諮詢傳媒 記協遺憾

記協發聲明批評當局這種「被動式」及「走過場」的諮詢安排,對資源有限的民間團體不公,會造成偏聽,未有充分與受影響的持份者商討。記協促請政府撤回相關新例,還回原狀,讓公眾可自由查冊。

公民黨郭榮鏗亦指出,律師在處理樓宇買賣個案及發出禁制令時,須在短時間盡快取得相關董事的資料,業界促請政府擱置實施新例。他又認為,不少行業都需要查冊,不接受只豁免法律界和傳媒的建議。民主黨劉慧卿亦指出,目前查冊未有被濫用,不能接受政府限制市民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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