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日 星期一

傳媒中小企勢必受影響 記協促政府撤禁查冊 (《am730》,28/01/2013)


立法會去年通過修訂《公司條例》,其中禁止公眾到公司註冊處查閱公司董事住址及整個身份證號碼(「查冊」),引起連串爭議及反對,一旦條例實施,傳媒必首當其衝,業界更擔心影響日後進行如發展局長陳茂波涉經營房及區議會種票,這些與公眾利益相關的調查報道。香港記者協會在一星期內已收到逾千名新聞工作者及師生等聯署,反對有關條文。中小企及工會亦對條例表示反對,認為此舉會影響營商環境,也不能保障工人權益。

逾千人聯署反對近年最多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及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今日在多份報章刊登全版1,768人聯署聲明,聯署人士包括台灣及澳門同業,是近年收集聯署數字最多的一次;反對政府就新《公司條例》加入禁止公眾「查冊」的條文,並要求政府撤回提交相關規例,以保障市民進行「查冊」的既有權利,同時令新《公司條例》的其他改善條款得以落實,達致「雙贏」局面。

記協主席麥燕庭指,現行讓公眾「查冊」的安排,乃新聞界揭露商界醜聞的有力工具;個人私隱專員亦已確認,現行「查冊」制度並無觸犯任何私隱上的問題。她擔心,若禁止公眾「查冊」條文獲通過,資訊自由將會被進一步收緊,業界日後或只能依賴政府發放消息,「你聽話咪俾多資訊你,唔聽話就將你拒諸門外。」

中小企擔心助長商業騙案

反對修訂條款的還包括中小企及勞工界,香港中小企業聯合會早前向132個會員進行調查,結果有近七成受訪者反對修例。該會榮譽主席劉達邦指,會員反對「查冊」修訂,是因為不少公司需要透過「查冊」查閱公司股東及董事資料,以更清楚合作夥伴的背景,保障公司權益;若有公司出現財務問題,也可向公司董事追討,否則便會增加交易風險,甚至助長商業騙案,不利營商環境。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亦指,工會需透過「查冊」,了解拖欠工資及遣散費的僱主,協助僱員追討欠薪,而每年約有100宗個案需要查冊。

學者質疑政府欲阻記者揭醜聞
聯署者之一的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表示,限制查冊對新聞界的影響極大,「係攞走咗新聞界比較有力去監察社會嘅其中一樣工具,令新聞界、公眾同整個社會利益受損。」他亦不排除政府有意堵塞有關渠道,免讓傳媒再以「查冊」的手法,揭破更多官員及議員的種種醜聞。同時又批評新例令香港不能與資訊流通的世界大趨勢與時並進,甚至走回頭路,「咁樣做真係好弊!」

有份參與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公司條例草案》的議員湯家驊解釋,由於當時政府提交的資料文件指出,當局已就修訂法案作全面諮詢,得出的結果獲絕大多數支持;加上當局又指英國也有類似法例,故大部分議員並不感到修訂法例有問題存在。不過,現時反對聲音眾多,故他已向政府反映意見,要求豁免傳媒界、工會及營商者等人士,「但最重要都要政府肯先得,然後要獲半數議員通過先可做到豁免。」翻查紀錄,《公司條例草案》委員會成立時,共有16名成員,其中4人為泛民議員,委員會主席為陳茂波,副主席為李慧琼,當中詹培忠及陳鑑林,分別擔任委員至2011年3月及5月。

同樣有份審議有關草案的涂謹申昨晚表示,當時只有他及自由黨的劉健儀反對修例,而進出口界黃定光、工業界梁君彥與商界的林健鋒則支持修例,「得我自己一個人在會上講咗兩個鐘,提出點解要反對,會後亦同咗幾間傳媒講,但冇人理我。」對於現時有人提出豁免部分人士或機構,他認為仍然存在問題,「根本咁耐以嚟查冊都冇出現濫用情況,咁即係唔變都得啦。」而他今天會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以及公司註冊處長會面,商討有關條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應指,正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研究如何擬備有關附例,在滿足公眾取得資料的需要和保障私隱兩者之間取得合理平衡,未來會繼續聽取社會意見,及與傳媒代表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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