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公司查冊研豁免傳媒 民建聯同意 記協續反對 (《明報》,30/01/2013)


【明報專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官員與新聞界代表會晤,在一片爭議聲下,官員透露正考慮在新《公司條例》豁免新聞界,讓記者可繼續查閱公司董事資料。手握12票的民建聯亦同意讓記者查冊,但希望政府能清楚界定傳媒範圍。不過,記者協會表明「不收貨」,要求政府一視同仁,公開所有董事資料讓市民查核,以免造成不公。

記協﹕應人人可查閱

立法會去年通過《公司條例》,條例其中一項內容,是限制市民查核公司董事的個人資料。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記協及外國記者協會等新聞團體昨就即將修訂的公司條例,與財庫局官員會晤。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指出,任何為新聞工作的查冊都不應受限制或審查,又引述局方稱,政府正研究將新聞界列為「認可人士」,容許他們全面查冊。

不過,記協主席麥燕庭反對只豁免傳謀,認為條例涉及範圍廣,認為政府不應以豁免記者作為解決辦法,應讓所有人都可查閱董事資料。外國記協董事徐曉瑜亦不支持只豁免記者,指資料本屬公開性質,若只容許部分人查核會造成不公,而目前除主流傳媒外,亦有自由撰稿記者及民間記者,認為難以界定記者範圍。

黃定光放軟口風﹕望清楚定義「傳媒」

民建聯經討論後亦同意可豁免傳媒,提出記者可以機構名義查冊,過去曾指修例沒有削弱傳媒監察功能的黃定光也放軟口風,支持豁免,目前只望政府清楚定義傳媒,「以免有些人立即搞本雜誌就可以去查冊」。

自由黨鍾國斌稱個人認為要尊重法例通過的過程,不應輕易推翻,又擔心只豁免傳媒會令外界有偏幫之感。會計界梁繼昌建議政府應直接將公司法例有關限制查冊的部分還原,讓所有人可以查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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