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3「出走」精神病人有權離院 (《市民日報》,24/07/2013)

【本報訊】就本月初有3名精神病人突然從仁伯爵醫院精神科病房出走事件,衛生局因未有即時發布而被質疑企圖隱瞞事件。局方終在昨日安排精神科的負責人向傳媒「解畫」,指出當日出走的3人均為自願住院的病人,有權利隨時離院,認為事件屬病人沒有辦理離院手續下離院,因而沒有即時向傳媒通報。衛生局新聞發言人則表示局方訊息發布機制有需要檢討和完善。

衛生局昨傍晚突然安排傳媒前往氹仔精神科大樓,並由衛生局仁伯爵醫院精神科主任何志榮向傳媒講述事件來龍去脈。

何志榮指出,入住氹仔精神科病院的精神病患者,是按病情分成強制性住院和自願性住院兩種模式,具危險性的嚴重精神病患者會轉入隔離病區並限制其活動自由。而病情不屬嚴重者,則會入住生活病區。而月初出走的3名病人均不屬嚴重病情,同為自願住院的病人。

他續提到事發於本月2日下午2時許,其中1名病人在破壞大樓4樓逃生門的警報系統後,協助另外兩名病人由逃生通道而不經精神科大樓的正門離開。其後院方於同日內已尋回兩人並帶返病院;至於協助兩名病人逃走的精神病人,則於本月4日再次破壞逃生門的警報系統後出走,但於1個小時後返回病院。

何志榮指出,考慮到3人均非強制住院的病人,有權利隨時離院,亦不涉及任何拖欠醫療費用,故認為事件屬沒有辦理離院手續下離院。同時又考慮到如將事件通報,有關病人看到報道後可能影響病情,因而沒有即時向傳媒通報;他強調倘若出走的屬嚴重精神病患者,會採取另一種處理方式,並會聯絡警方協助尋找。

對於衛生局短時間內尋回出走的精神病人,坊間揣測局方是否在精神病人身上裝設追蹤裝置?何志榮強調「絕對沒有,從來沒有」。他指在兩次事件中,局方都先後快速聯絡到3人家屬,得悉3人均返回自己的住所,故較快將有關人等帶回病院。而事後經醫生評估,其中1人可返回住所居住,另外兩人經評估後認為仍需住院,最終自願返回病院。

同意須加強傳媒溝通

另外,就事件中衛生局的訊息發布機制備受批評,衛生局發言人楊日科表示,認同局方訊息發布機制有需要檢討和完善,並會加強與傳媒溝通。

而對於有香港傳媒「踢爆」追問衛生局新聞發言人是否刻意隱瞞事件時,得到的回應是「事前沒有人查問,故沒必要公布」,又指「記者喜歡點寫就點寫」,事件令人質疑該名發言人回應傳媒的態度。

作為事件的當事人,楊日科回應指「當時可能自己EQ低,當做朋友通話」,但清楚知道當時對方是以傳媒身分查詢事件。他反指傳媒(當日查詢的香港傳媒)與發言人溝通應有禮貌和尊重對方,「大家關係會好啲」,其後又坦言自己亦需要檢討與傳媒溝通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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