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亞視促通訊局披露「金手指」 頂證王征干預新聞部 (《明報》,18/04/2013)
【明報專訊】亞視主要投資者王征早前被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通訊局)裁定違規操控亞視運作,其後亞視指通訊局拒絕披露4名「金手指」的身分及詳細會面紀錄,令亞視無法公平回應指控,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獲判勝訴,通訊局不服上訴,昨日聆訊。
亞視覆核勝訴 通訊局上訴
亞洲電視高級副總裁鄺凱迎昨到庭聽審,而被指幕後操控亞視的王征則沒有到庭。代表通訊局的資深大律師陳文敏表示,通訊局的初步調查報告對王征提出三大指控,包括干預新聞部運作、改變節目時間表,以及影響市場及廣告計劃(見另稿)。
誤報江死訊前 已接匿名投訴
陳文敏透露,通訊局的調查早於亞視誤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死訊前便已展開,指當局曾收到一群亞視員工的匿名告密信,指控王征干預亞視的日常運作。後來通訊局聯絡了亞視5名員工會面,其中一人拒絕,其餘4人則同意會面,並被通訊局列為證人。陳續指出,由於電視行業圈子很窄,故通訊局應證人要求保密他們的身分。
代表亞視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質疑,通訊局拒絕向亞視披露證人身分,只向亞視提供經修訂的會面紀錄,令亞視無法對指控作回應,對亞視不公平,並指根據《香港人權法案》第10條,任何人都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亞視:證人保密 致無法回應指控
陳文敏回應指出,通訊局對亞視的調查不能與刑事調查相提並論,故刑事案公開證據的標準於是次調查中亦不適用。陳續指出,通訊局作為監管機構,有責任確保持牌機構的企業管治符合標準,以保障公眾利益。
余若海又質疑,案中匿名告密信含有誹謗成分,而且沒有寫上姓名及簽名,但通訊局以此來指控王征並不合理。余續指出,證人的部分供辭與亞視的會議紀錄有出入,故當局有必要公開證人身分及全部證供,甚至傳召有關證人上庭對質。
陳文敏回應指出,通訊局與證人之間有「保密協議」,而且調查報告對王征的指控,主要基於亞視內部會議紀錄,有關證人只是「確認」會議紀錄,故認為沒必要公開他們身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CV258/12】
王征涉干預亞視證據曝光
【明報專訊】代表通訊局的資深大律師陳文敏指出,王征已成為亞視的實質控制者。他讀出當局亞視調查報告的部分內容,當中引述亞視內部會議紀錄,反映王征對亞視節目有最終決定權,顯示王征曾要求新聞部配合宣傳《感動香港》節目,又指示下屬開記者會,質疑收視調查的可信性。
要求新聞部配合宣傳《感動香港》
通訊局的報告指出,王征為了與無「黃金時間」的劇集對撼,提議製作《感動香港》節目迎戰,而《感動香港》的候選人名單須交王征作「最後確定」。另外,王征亦於亞視的會議中要求新聞部要全力支持《感動香港》。其中一次,亞視邀請了因服務無家可歸者而獲美國總統公民獎章的華人關惠群出席「感動香港新書發布會」,王征當時要求下屬到機場迎接,又要求新聞部抽出部分時段作出報道,以作宣傳。
《走進上市公司》改動須交王征決定
王征又提議製作《走進上市公司》節目,根據亞視的會議紀錄顯示,亞視高級副總裁鄺凱迎曾吩咐下屬,有關該節目的改動須交王征決定。王征又曾質疑索福瑞媒介研究(CSM Media Research)收視調查的可信性,會議紀錄顯示王征曾要求下屬召開記者會,並提議引進港大民意調查計劃的收視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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