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通訊局:王征操控亞視新聞部 (《蘋果日報》,18/04/2013)


【本報訊】多名亞視員工前年撰寫匿名信,向前廣播事務管理局投訴亞視主要投資者王征違規操控亞視。局方去年初步裁定指控成立,向亞視罰款100萬元,並計劃公開報告。亞視之後成功透過司法覆核,阻局方公開報告。局方不滿昨提出上訴,並在庭上透露王征涉直接干預節目運作,操控新聞部的編輯。

通訊局的前身廣播事務管理局,在2010至2011年間,多次收到指控王征操控亞視的投訴,包括員工匿名信,投訴內容涉干預新聞部、節目編排及廣告事宜,其間亦發生王涉及新聞部誤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死訊。局方遂向亞視展開調查,聯絡過五名證人(當中一人拒絕回應),終在去年3月完成初步調查。

亞視反指局方不肯透露證人身份及其詳細口供,做法不公平,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判亞視勝訴,要求局方向亞視公開調查資料,包括證人姓名。

通訊局不服,昨提出上訴。代表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昨指,通訊局只是進行調查的監管機構,不須如刑事調查般向亞視詳細披露證人身份及證供內容,加上局方是基於文件證供作出裁定,故亞視毋須要知道證人身份,也能就報告作回應,而局方有責任將證人身份保密。

要求製作《感動香港》

陳昨在庭上透露部份證供,指王主動要求製作《感動香港》,點名要由新聞及公共事務部負責,要求節錄內容在新聞報道及新聞節目《時事追擊》內播出。王又直接決定多項細節,包括「感動香港十大人物」的評審團人選、2010年首屆的得獎名單、及晚上8點半的播映時間。此外,王對收視調查不滿,要求召開記者會並在會上發言,同時要求新聞部在事件上配合。而另一節目《走進上市公司》亦由王操控,五分鐘播映時間及節目方向未得王批準,不得改動。

代表亞視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指,其中一封在2011年6月27日的匿名投訴信由一班亞視員工發出,內容誹謗,投訴並不可信;又指局方的指控涉及重大懲罰,故亞視有需要知道證人身份以作回應。

案件編號:CACV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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