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

連斬4人案 精神病漢在逃 將軍澳12小時4案 監警關注警無公布 (《明報》,10/10/2011)


【明報專訊】將軍澳區月初在12小時內連環發生4宗途人被斬案,案中鎖定疑患精神病的神秘刀煞一直在逃,威脅區內居民。但警方在案發後一周都沒公布事件,至前日有傳媒報道後才證實通緝疑兇。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警方延遲公布嚴重罪案是罔顧市民安全,會在立法會跟進;有監警會成員亦對事件表示關注。

傳媒報道始公布 警:跟進了解

就未有主動向傳媒發布有關案件,警方發言人昨晚表示會跟進了解,並指一般而言警方控制中心會將涉及公眾利益、公眾安全或重大事故資料,通知警察公共關係科,再透過新聞處發布。

監警會委員葉成慶關注事件,認為如警方提早公布,市民可提高警覺。他表示監警會將在定期會面時向警方了解事件。

香港記者協會對警方今次無主動公布事件感失望及遺憾。記協新聞自由小組召集人盧曼思表示,警方不應隱瞞信息,而警方通訊系統數碼化後,一直無公布發放罪案資料的準則,稍後將去信抗議。

案發10月2日(周日)晚上8時至翌晨約7時,12小時內,4名18至56歲的將軍澳男居民,先後在寶林街頭、新都城2期巴士站、景林對開隧道及厚德街頭(見圖),被一名男子持刀從後襲擊,各人分別手、背中刀送院,幸傷勢未算嚴重,除一名18歲背部中刀青年需留院,其餘敷藥後已出院。

12次被追問沒公布 警避答

傳媒昨日報道案件後,觀塘區(刑事)總督察金書明昨午在將軍澳警署回應傳媒查詢,表示正通緝疑兇(特徵見表),分析指疑兇斬了傷者一至兩刀便停手離去,不排除疑犯因精神問題犯案,據悉警方正與社署了解區內精神病患者紀錄,以追緝兇徒。金書明被記者追問了12次為何沒主動公布事件,均沒正面回應,只不停重複稱「軍裝及便裝已加強巡邏,便裝同事亦有特別行動配合」,在記者追問下只表示「這個問題我不會在此答大家」。

自從7年前警方通訊系統數碼化後,傳媒無法直接接收警方通訊,改由政府新聞系統發放信息,但安排一直備受非議,不少嚴重罪案沒向外公布,部分事件要傳媒查詢或警方破案才「重現天日」。

記者翻查發現,本案案發的10月2日晚上8時至10月3日深夜,警方發布的罪案有13宗,包括高空擲物、交通意外、塌招牌,亦有2宗傷人案,但沒有將軍澳4宗斬人案。

議員批罔顧市民安全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稱,市民應有知情權,事件影響市民生命安全,警方應向傳媒發放此案,「一方面提醒市民留意,如市民有懷疑,亦可提供線索。好過遮遮掩掩,抱家醜不出外傳的舊想法」。

另一委員劉慧卿亦批評警方隱瞞案情過分,「今次都不叫『重大事故』,難道死數百人才叫重大?」她表示會在立法會上跟進警方發布信息的準則。


街坊轟警隱瞞事件「恐怖」

【明報專訊】將軍澳上周發生連環持刀傷人案,警方直至傳媒查詢始公布消息,有居民表示早於案發後,在街坊口耳相傳下獲悉事件,直斥警方封鎖消息是「恐怖及做法失敗」,區議員亦批評警方做法或令居民無法及時防範被襲。

居民間相傳 未見報道感奇怪

事實上,早在傳媒報道前,將軍澳區已風聲鶴唳。任職物業管理的梁先生居於寶林現場附近,他說有日(其中一個案發日)見樓下有封條封鎖,但一直無法獲悉事件,「現在回想仍覺得好恐怖,其實自己當日已發現有地方被封了,四處向街坊了解後只知有人受傷,翌日看畢全港報紙,都無法得悉發生了什麼事,但亦提醒3名子女出入小心」。梁先生直斥警方「恐怖及做法失敗」,他以自己從事物業管理為例,若屋苑發生事故,管理處亦會立即向居民公布,令各人警惕防範。

因工作需要不時夜歸的居民Eva亦批評警方隱瞞,「警方有何理由不公布事件?對於區內發生的案件,居民有權知,以便做好心理準備!」居民洪先生亦稱警方做法「不文明」。

夜歸居民:有權知情防犯

西貢區議員范國威表示,事發後約兩天,已有街坊惶恐致電查詢,表示區內相傳發生斬人案。范其後向將軍澳警區警民關係組查詢,才得悉遇襲案件原來不止一宗。他認為,如警方已鎖定目標,以需要緊密觀察為由延遲公布,是可以接受。但若警察根本未有目標,市民應有知情權,才可提高警覺。范有報名參選11月區議會將軍澳「運亨」區的選舉,對手為侯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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