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

新立會攔採訪 記協批「四倒退」(《明報》,14/10/2011)


 有攝影記者(中)採訪示威時,被多名保安從後攬腰,打算強行將他拉回採訪區。
官員的受訪「扑咪」位置(箭嘴示)附近被列為禁區,記者被迫留在狹小「記者區」遠距離採訪,雙方說話往往難以聽清楚。
保安(中間穿西裝者)在立法會走廊築起人牆,分隔記者和議員。圖為記者採訪李永達時,隔保安。(何家達攝)

【明報專訊】添馬艦新立法會大樓內採訪困難重重,新大樓的採訪安排較舊大樓至少有「四大倒退」,包括設立了多個禁區,限制記者進入,記者被迫隔「保安人鏈」向官員發問;更有攝影記者拍攝示威時,被多名保安人員從後攬腰和按下鏡頭。記協主席麥燕庭批評新安排將記者當成洪水猛獸,嚴重剝削採訪自由。

有記者發起聯署,要求立法會秘書處撤回採訪限制,昨午逾一小時已得到61名記者簽署。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明白傳媒對相關安排有不滿,秘書處今將會見傳媒代表商討。

記者聯署 促撤採訪限制

特首曾蔭權前日首次在新大樓宣讀《施政報告》,不少記者認為場內場外至少出現4項不合理安排,大多和保安人員阻撓採訪有關﹕

一、過去記者能自由採訪官員,甚至可追訪官員至他們登上座駕;但新大樓會議廳出入口設為禁區,記者被困在旁邊狹窄的採訪區,只能目送官員離場。即使有官員願意受訪,亦因採訪區與「咪兜」(官員受訪位置)相距逾一米,難以聆聽官員發言,更遑論提出跟進問題。
過去記者均可在舊大樓的走廊與議員攀談,蒐羅新聞點子;但現時記者被困在採訪區,被迫隔保安員築起的人鏈與議員交談。

二、在近停車場的示威區,記者被要求留在指定記者區採訪,但該處無法拍攝示威情,有攝記離開記者區拍攝時,被4至5名保安人員包圍,甚至從後攬腰和按下鏡頭。

有記者採訪警方抬走示威者時,被保安以鐵馬和人鏈阻撓,記者出示記者證和要求保安解釋,均不得要領。

三、以往攝記可於立法會公眾範圍自由拍攝,但有攝記在新大樓2樓公眾席外,被保安人員勸阻拍攝。

四、有記者在會議結束後,被保安禁止離開旁聽席。

秘書長﹕要確保官員暢通出入

吳文華解釋,根據《權力及特權法》,立法會須確保官員有一條暢通無阻的通路進出會議廳,因此才將該處劃成禁區。立法會行管會成員何秀蘭批評,「如果真的要劃,應劃一條6呎闊的路給官員走,而非困住記者」。她又稱,立會的保安有責任協助記者採訪,不可採取任何措施阻礙採訪。

記協麥燕庭亦指安排不能接受,「等同將記者當成洪水猛獸」,嚴重侵害新聞自由,剝削示威者和議員的表達自由。記協將去信立會表示強烈不滿。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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