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爽報》嚴正聲明 (《蘋果日報》,25/10/2011)

「近日有爽報廣告客戶反映,多次收到個別團體信件及電話滋擾,要求本報客戶停止在本報刊登廣告,並對本報作不實指控。

有鑑於此,本報嚴正聲明如下,以正視聽:

香港乃尊重法律及營商自由之社會,其成功有賴社會多元、兼容並包。社會大眾不會認同利用種種手法抹黑正當營商者的團體。而本報對於有關團體的惡意中傷深表遺憾,並對此等團體借關注青少年之名箝制言論自由之舉深感不齒。

因這些團體的行為導致之任何損失,本報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爽報代表律師  Cheung& Choy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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