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7日 星期五

警權之大猛於虎 言論新聞岌岌危 迷戀權力得人驚 純屬個別得啖笑 (《訊報》,07/10/2011)

上文簡介了治安警交通廳三位不肖警員,在九一七恐嚇記者事件中涉嫌違法亂紀的情況及所涉及的《基本法》和國際人權法相關條文,今次再就事件作更深入分析以正視聽。

近年警方對傳媒和公民記者,其實都已逐漸形成一種「我影你就得,你影我就唔得!」的霸權心態,互聯網和公民記者可能令警方更加感到多一重無形壓力。但更加要明白這兩者多數而言只是警方為自己解套的「狼來了」藉口,沒有互聯網和公民記者,不見得警方就會放棄已用上癮的霸權,這是權力缺乏監督和制衡的結果,千萬別聽信其片面之辭。換個角度看,假如警隊內制度化建設和普法教育、守法意識已上正軌,即使這兩者的壓力真的如警方形容那麼大,也不會每年都發生類似情況。可見問題的癥結在警方內部,而外因只不過是其推卸責任的借口。

根據治安警資料介紹,特區成立時(其實應包括回歸前),已有一名兼職心理輔導員,每星期三晚為各部隊人員及家屬提供輔導服務。經過二00七年和今年四月兩次擴充,目前已有兩名全職和一名兼職心理輔導員,提供預防、治療、調查研究、評估、轉介及諮詢等服務,時間由周一至周五。具體大項目包括事前預防教育、事中危機處理、事後追蹤輔導等。由二00八年起開設心靈加油網站;二00九年開設犯罪心理學課程和講座,另有情緒管理和人際關係講座;二0一一年更將心理健康講座提升為教育課程,每人需接受七學時之學習,內容包括壓力與情緒管理、婚戀、預防賭博等。

這些官方資料很有意思,因為反映出三個問題:一澳門警民比例冠絕全球,四千多人的保安部隊原來卻只有可憐的三名心理輔導員,相信也是世界之冠。二、光這兩年警方內部已曝光的自殺事件已創新高,但司長、局長、發言人一直淡化低調處理,說得難聽一點就是視下屬生命如草芥,完全沒有對症下藥、急謀良方的想法,更加沒有增加輔導員和完善課程的任何消息。很令人懷疑整個輔導機制是否只是走過場,沒有雙向信息互動和反饋,以致其設計未能與時並進適應警員心理狀況變化。從輔導員與警員比例之懸殊不難得知,輔導員本身工作已疲於奔命,當然無法跟進處理相關個案和改革課程,這並非輔導員本身的責任,而是高層漠視所致。三、輔導措施和課程內容沒有與時並進的重要佐證之一,可從前線警員和傳媒溝通情況之惡劣並且每況逾下獲悉大概。自二千年七.二警民大衝突開始,其實正常的警隊也應從中不斷汲取經驗教訓,努力改善警民和警媒關係等公共政策和公關技巧,但我們看到的竟然是今不如昔、不進反退。從中不難明白相當大程度上。問題出自內部指引不善和心理輔導不到位,從而令問題日趨嚴重和不斷激化。

可以就此斷言,警方內部雖然有內部指引和心理輔導,但有不等於足夠更不等於到位,這是可以從警員的日常行為和執勤情況仔細分析出來的。而且從警方上述資料也可以發現,其心理輔導完全沒有與傳媒溝通的技巧、這就不難理解為何回歸後警媒一而再,再而三發生摩擦並且越演越烈了。由此觀之,警方所謂有內部指引,引導警員與傳媒溝通的技巧一說,到底有多少可信性或到底是甚麼貨色了。當這些堆積如山的問題再去到那個高度黑箱作業,有等於沒有的紀監會時,繼續石沉大海或再堆積下去,自然就是正常和唯一途徑了。

前事不忘 後事之師

我們不妨從回歸後警媒關係作一簡單回顧,以大事件來作一標桿。回歸期間的連串國際性活動,警媒雙方基本和諧。二千年五一和七二事件,是警民關係的陣痛,但傳媒在衝突現場採訪時,並未受到任何阻撓,這很大程度歸功於白英偉局長領導有方。然而隨著其大權旁落,警媒關係亦逐漸倒退,無論中外領導人來澳又或大小遊行,記者的採訪空間開始收窄,即使平時消息發佈和正常採訪,警方亦越來越不合作。筆者始終覺得二00六年五一遊行,警方完全不設防甚至讓示威人士席地而坐堵塞新馬路,就是為以後公然與市民和傳媒對著幹設下的圈套。

二00七年五一,震驚全球的五聲槍響,也標誌著警方與市民和傳媒關係真正走向對立和破裂。也正是從這場示威開始,警方對記者的阻撓和監控上升到新的高度。從此至今,筆者每年五一沒有不受警員驅趕阻撓的。同年國慶電單車大遊行,由於萬車空巷民怨太大,警方傾巢而出也無法應付,也不敢與萬民公然衝突,當然沒有大事發生,更無暇再顧及傳媒。

如景不長,二0一0年五一大衝突,澳門警方防暴戰術之拙劣和對待記者的惡行,瞬間大白於天下,治安警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嘴臉乾脆常態化。而較早之前,治安警與勞工局狼狽為奸,再藉抓非法勞工為借口,公然搜查澳亞衛視並妨礙正常節目製作,但真正黑工卻在警方眼皮底下來去自如逍遙法外,與媒為敵昭然若揭。去年底清拆青洲坊,警方縱容發展商收買黑工暴力拆遷,警察局在不足二百米外卻不聞不問,記者入內警察和黑工卻諸多阻撓監視。高先生慘被惡人打至血灑家園失去工作能力,治安警卻夥同司警去年至今年多次恐嚇高家,令其不得與傳媒接觸,不能再對外披露事實。請問這種種助紂為虐的行為,是保護官商還是保護市民?是維護法紀還是破壞法紀?警方到底是權貴御林軍還是市民公僕?相信至今仍活在恐懼中的高家大小和傳媒最消楚。

今年以來,警方的惡行全無收歛。五一前夕胡鬧地設立「傳媒採訪區」,到底是妨礙還是支持記者工作,路人皆知。這一兒戲措施因不具操作性未能實施,好端端的遊行轉眼結束在即,不甘寂寞的一眾警員卻在最後關頭無事生非撲出來,七手八腳阻撓記者拍攝。即使未把記者們迫到新馬路去,也已經讓全世界看得傻了眼,事後在民間強大壓力下,李小平局長才肯暫時放下身段約見傳媒代表,可惜來來去去照本宣科背老八股,至今依然欠全澳傳媒一個合理解釋和道歉。事發才四個半月,在渡船街又發生九.一七警員恐嚇記者的醜行。

新聞局只顧闡述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有多重要,對警方的醜事,對記者們的權益卻十二年一貫地不吱聲。這一切一切,難道就是張國華司長、李小平局長、陳致平局長你們心目中的澳門特色新聞自由了嗎?法律是保障新聞從業員正常和不受阻礙地接觸、反映新聞真相之用,而並非保障有權力人士不受阻礙地遏制新聞和言論自由。如果有關部門和現存法律都不能做到這點,哪麼修法後真的能夠做到嗎?同業們對此都沒有信心和表示懷疑。歸根到底,澳門仍不是一個法治之城,官員的普法和守法意識淡薄。九.一七事件只不過是一個不起眼的小註腳,而且也不會是最後一宗類似事件。

唇亡齒寒,既然連正統的記者也受到政府如斯「厚愛」,不受到現行《出版法》甚至修訂後新《出版法》保障的公民記者或一般攝影愛好者和網民,其處境就更堪虞了。雖然李小平曾說過,當日交通警所謂:「如果你係記者(在公共地方拍攝)就冇問題」是錯的,但誰又能保證「唔好比我見到?相放上網,否則我地會向你追究!」不會發生以及同樣在其眼中也是錯的?三個臭皮匠,一個諸葛亮,當天事發現場三位警員眾口一辭,已暗示了警方內部確實存在敵視傳媒的勢力,也進一步暗示了公民記者的生存空間更加險惡。或者未來可能發生如區錦新議員所說,曾用於針對民間人士而引用《刑法典》二三三條三款,改為對付公民記者,扣留不超過六小時以示恐嚇亦未可料。所以各位公民記者千萬別天真地以為,今次警方只針對報章記者便高枕無憂,其實噩夢可能才剛開始。如果還要像當日《澳門論壇》那樣冷清,如果公民記者不能與傳統記者建立統一戰線向警方齊聲說不,那麼澳門的新聞和言論自由只能等待「恩賜」。

黃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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