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論盡媒體」向廉署檢舉兩宗懷疑賄選事件 (「論盡媒體」,17/09/2013)

「論盡媒體」在9.15立法會選舉當日,在臉書平台發佈一組圖片新聞,題為「台山一酒樓外有疑似組頭集體對名單打電話,一同行中年男子手持大疊五百元現鈔」。有關採訪由一名記者和一名編輯負責,根據兩人在現場一段時間的觀察和暗訪,有合理懷疑當中可能涉及選舉的不規則行為。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加上媒體不應作出輿論審判,該組圖片新聞只是客觀陳述記者現場所見的事實。

9月15日晚上9時許,當獲知廉署已正式介入調查,負責拍攝的記者已即時應廉署的邀請前往協助調查,提供一切所需資料。而另一名編輯由於仍然要跟進當晚的選舉新聞,表示凌晨完成工作後可前往廉署協助調查,廉署人員隨後主動表示,約見時間可延至翌日(9月16日)早上10點。

但令我們非常驚訝的是,在事件曝光短短半天時間,這名編輯尚未助查、廉署還未完成基本調查程序前,當局已在9月16日凌晨3時左右發新聞稿,似為案件定性: 宣稱「證實」有關聚集者僅為某社團派出的「義工」,「義工手持工作人員表格,負責安排人員的膳食及分批到票站投票事宜」,現場「並沒有發現任何賄選的跡象或線索」。至於公眾最關心的,大疊五百元現鈔的下落和用途、同行者手持的名單和這些鈔票可有關係,則未見詳述。

為協助廉署進一步追查真相,當日該名在場的編輯已於今日下午前往廉署檢舉,提供涉案其他相關資料。同時,「論盡媒體」向廉署檢舉選舉當日在另一場合的懷疑不規則行為。

另外,我們謹請廉署說明,是否只有親眼目擊整個交易過程並證實是賄選,公眾和傳媒才有條件懷疑?才有條件提出檢舉?冀當局闡明,以免引起社會不必要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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