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出版法修訂下周起公開諮詢 (《正報》,20/09/2013)

【本報訊】經一年時間的草擬製作,政府完成《出版法》修訂建議草案,主要是刪除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相關條文,於下周起展開三十三日的公開諮詢。新聞局多次重申,這並不迫切,沒定修法時間表。

諮詢期三十三日

新聞局昨公布《出版法》修訂建議草案的公開諮詢安排及諮詢文本。是次諮詢期由九月廿三日至十月廿五日,共三十三日。當中設有五場業界諮詢專場(分別面向記者╱編輯、傳媒機構和傳媒組織代表),以及一場公眾專場。

修訂是以去年諮詢結果為藍本,遵循「只刪不增」的原則,建議由原來的七章六十一條條文,改為六章四十四條條文。主要是刪除較具爭議的「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相關條文,廢止與《刑法典》和《刑訴法》規定不適用的條文等。

特首選前修完?陳:無法回答諮詢期只較法定最低三十天多三天,被問到是否要趕時間表,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否認,強調諮詢時間長短適合,並不倉卒,當局也從來沒有時間表,亦不急於修法,相關工作會力求仔細。至於是否要在明年特首選舉前修完法,陳重申無時間表,「所以我答唔到你呢個問題」。

縱被多翻詢問預計何時能送交立法會,陳致平稱,「沒有特別希望」,由於要在一百八十日內完成諮詢總結報告,之後再交法務部門和行政會審視,相信今年內定不可能,但具體時間當局始終無法控制。

刪立法前言 沒特別原因

現行《出版法》的前言列明:「出版界是體現思想表達自由的最佳工具,亦為所有現代社會的一項基本權利。」惟建議文本中卻不見,對此局方法律顧問解釋,新立的法律已經不設前言,故刪除純粹是立法更新之問題,別無其它。

是次唯一一場公眾專場在十月十二日舉行,參加市民須在十月八日前透過致電八三九六一一一九,或到新聞局網站預先登記留座和發言。除諮詢場外,亦設有網上提供意見等不同途徑,供業界及市民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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