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成啟聰案 官批律政司吹毛求疵 被控襲擊 《蘋果》前攝記再判無罪 (《明報》,14/09/2013)

【明報專訊】《蘋果日報》前攝影記者成啟聰在新政府總部採訪,被指推跌男保安員,原被控襲擊罪,審訊獲判無罪,律政司早前上訴,昨遭高院駁回。法官表示原審裁決無問題,批評律政司吹毛求疵。記協歡迎裁決,批評律政司做法令人質疑有心威嚇傳媒。

律政司:正研判辭 未決定再上訴

律政司「二連敗」,若上訴至終審法院,律政司須提出案件關乎重大廣泛法律原則,或有實質和嚴重不公平。律政司回應稱,現正詳細研究判辭,之後才決定如何跟進。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聯合聲明,稱裁決還新聞工作者公道,指衝突源自新政總採訪安排「苛刻、不合理」,採訪區限制更比以往嚴厲。記者為求「埋身」而走近,與保安員易生碰撞,促請行政署改善。

記協指新政總採訪限制嚴

成聰(41歲)希望事件畫上句號,不排除律政司有其他案件需要處理,卻動用人力物力「追擊」,與報章的背景有關。壹傳媒工會則感謝成聰面對巨大壓力,堅守業界採訪權而不屈服。工會又指去年10月要求與行政署會面商討採訪安排,但行政署回應隻字不提。

成聰:不排除關報章背景

高院法官潘敏琦昨頒下判辭,認為原審裁判官杜浩成的裁決,未如律政司所指有違常理。杜官沒接納成聰的辯解,同時指被撞跌保安員余秋培的證供「誇大其詞」,亦沒完全接納余的證供。杜官完全採納現場錄像證供,認為不能排除成眼見余衝前,遂側身卸力,免被撞跌,故不能證明成蓄意施襲。

潘官認為杜官主審案件,有權取捨各項證供。上訴方律政司表示,杜官提出成聰側身卸力的說法純屬臆測,屬「不能否定的可能」,而非「另一合理推論」,但潘官認為此乃「矯枉過正、吹毛求疵」。而律政司指杜官忽略與本案關鍵相關的證供,如余被撞跌後成聰沒道歉,又沒扶起對方,對理解本案有誤。潘官對此不表認同,坦言律政司所言等同否定杜官擁有裁斷事實的最終權力,「對事實裁斷作沒完沒了的爭拗」。潘官駁回上訴,維持律政司支付成聰於原審訟費的決定。

事發2012年1月9日,成啟聰與一眾記者在新政府總部西翼3號閘,採訪染退伍軍人症的前教育局長孫明揚,病癒後首日上班。其時孫的座駕駛入地庫停車場,眾記者尾隨拍攝,余秋培出手攔截成,被成掙脫,但余尾隨,與成相撞後飛彈落地。

【案件編號:HCMA2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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