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在今(19)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出版法》修訂建議草案的公開諮詢安排及諮詢文本。
他表示,《出版法》修訂建議草案的公開諮詢按照《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規定開展,諮詢期內將舉行5場面向媒體機構、傳媒組織代表、記者、編輯的業界諮詢專場及一場公眾諮詢場。
陳致平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出版法》修訂建議草案由6個章節合共44條條文組成,內容是參考新聞業界及公眾在修法準備階段中所表達的修法方向意見,按照「只刪不增」原則,取消「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相關條文,以及配合基本法、《回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用詞及規定、修正中葡文翻譯不準確等幾個方向,對原法律作出技術修訂建議,其他內容維持不變,繼續體現法律保障新聞工作者權利的精神和原則。
具體而言,為解決法律條文未完全落實的問題,修訂建議草案刪除了「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相關條文;因應《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規定廢止不適用的條文;刪除原文本的過渡性質的條文;處理了原法律與《回歸法》、《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司法組織綱要法》等法典法律適應化的詞句;對部份條文的中文行文或中葡文的翻譯問題進行了修訂。
陳致平回顧《出版法》的修訂工作,特區政府於2010年3月宣佈啟動有關的修法程序,隨後經過學術機構的文獻研究、商議式民意調查,以及透過各種渠道收集業界對修法的意見後,新聞局於去年9月公佈了前期準備工作階段中收集到的傳媒和市民意見,以及修法建議的方向,隨即著手跟進草擬《出版法》修訂建議文本,並完成了諮詢文本的製作。
他續說,諮詢期內歡迎業界及公眾,透過不同途徑積極表達意見。諮詢期結束後,新聞局將會分析整理諮詢過程中收集的意見,編製諮詢總結報告,並會按照《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規定公佈總結報告。草案經修訂後,將交由相關法務部門跟進及行政會討論,之後再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諮詢文本主要內容包括:對法律修訂工作的概述、建議的草案文本介紹、諮詢時間及遞交意見的方式、已進行的前期準備工作、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相關資料。文本可於新聞局網頁(www.gcs.gov.mo)下載,或在水坑尾的政府資訊中心、黑沙環新街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氹仔黑橋街的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或新聞局索取。
9月23日至10月25日的諮詢期內,將分別於10月3、4、7、9和12日舉行五場業界諮詢專場,新聞局會按過往模式通知及安排業界諮詢專場的事宜;至於10月12日上午10時30分在新聞局舉行的公眾諮詢場,基於場地座位有限,有興趣參加的市民在10月8日前須預先登記留座,可透過致電8396 1119、到新聞局網頁下載表格填妥後再傳真2871 8916,或直接到新聞局網頁作網上登記,以及於報名時指明會否在諮詢場上表達意見。
除諮詢場外,新聞局亦設有網上提供意見,或網上下載意見表填妥後傳真2871 8916 或電郵至consulta@gcs.gov.mo,以及郵寄或親身到本局遞交等不同途徑,方便其他未能參與諮詢專場的業界及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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