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傳協表示密切關注事態發展 陳麗靜稱澳廣視指控不成立 (《華僑報》,16/10/2010)

 【專訪】澳廣視中文新聞部電視記者陳麗靜昨日召開記者會,就澳廣視新 聞部總監譚啟鴻日前公開對她的兩項指控作出回應,指出相關指控並不成立。陳麗靜表示,在公司內部紀律程序的初步調查未有公佈結果之前,上司就以公司名義發 出聲明並以全名公開對她作出兩項嚴重指控,「此已對本人的聲譽構成傷害」,考慮到事件已經引起家人及朋友們的擔心,故決定作出回應。

 當 中,針對譚啟鴻對陳麗靜第一項指控所提及有關道教法師聯誼會的採訪報導之事。陳麗靜指出,事件的始末並不如指控中所說的在未經當事人間意下進行電話訪問。 她並述及有關採訪過程:「八月廿二日,本人按安排到太平工業大廈,採訪一宗居民懷疑道教法師聯誼會會址設有骨灰龕位的示威行動;與此同時,本人考慮到對這 宗新聞事件應要平衡處理,被質疑的一方應有解釋或申辯的機會,所以我想向該會求證有關居民的指控是否屬實。但當時在會址輪值的人員,表示負責人恰巧不在澳 門,問我是誰以及所為何事,本人表明是澳廣視記者,期望採訪該負責人。當值員表示要先聯絡代表,本人於是留下名片和公司手機號碼,一旦聯絡到可以進行電話訪問,煩請致電本人。」

 「及後,該會秘書長徐先生來電,本人向他表明自己是澳廣視記 者,期望跟他做訪問,就有居民質疑聯誼會會址設有骨灰龕而發起示威,問徐先生是否打算代表聯誼會作出回應,當時徐先生明確表示要回應,所以本人理解為接著 的對話內容,已經認可以作為在報導中使用,於是將對話錄音並作新聞報導之用,這亦是傳媒慣常的工作模式之一。」

 陳麗靜續指出,沒想到事後被指是非法錄音 採訪,她認為過程中可能存在技術問題,現在回想在當時亦應該向被訪者再三確認是否願意接受電話錄音訪問,在這點是有考慮不同之處。「但是,我想強調的出發 點是基於平衡報導原則,不想只有居民一方聲音,理應讓該會有一個申辯和澄清的機會。」另一方面,道教法師聯誼會秘書長徐德明在其後向傳媒表明,他並沒有就 這宗新聞報導作出任何投訴。因此,陳麗靜指公司對她的第一項指控不應成立。

 至於譚啟鴻的第二項指控陳麗靜,曾偷錄譚啟鴻和新聞部總編輯羅崇雯與陳麗靜的一次工作會議談話,並將錄音檔案上載到澳廣視「中 央電腦處理器中」一事。對此,陳麗靜回應指,在八月三十一日她收到最新的九月份工作更表,發覺工作編排出現新變化,被安排整月專門做特輯節目,而不是慣常 每位本地新聞組同事每個月只會編排三至五日的特輯更,「而這種整個月都作特輯更的安排,在我入公司後都從來沒有出現過,之前上司亦沒有提及過會有這種有異 於慣常的安排,因此本人向總編輯查詢。當時總編輯並沒有即時回應編更的調動原因,反而帶我一同會見總監譚啟鴻,並關門進行三人工作會議。」

 陳麗靜說當時 她甚感憂慮,這是由於在較早前澳廣視策略發展工作小組公開收集員工意見的會議上,她曾提 出新聞部的管理問題。然而,之後感覺到上司對她態度明顯有所不同,而被編排整月的特輯更便是徵兆。故在不清楚為何如此編更的安排要驚動總監譚啟鴻,更不清 楚為何有閉門的三人會議,「情急之下本人擔心在沒有白紙黑字紀錄下,將來會出現不必要的爭拗,會令本人不利,於是即時採取了認為可自保的舉措。」不過,陳 麗靜強調,對當日工作會議的對話內容從沒有向任何人提及或公開,因此不理解上司對她的指控。此外,有關指將對話上載到公司「中央電腦處理器」的說法,陳麗 靜表示,其實公司每位同事於中央電腦內都有建立私人的資料夾,而她亦早已是將整個資料夾刪除。

 另一方面,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回應事件指出,傳協的宗旨一向致力於爭取新聞採訪自由空間,維護記者的正當權利。因此,將密切關注事態發展。

 傳協指,相信事件本應只是工作程序的處理問題,可以透過溝通和對當事人有適當的指導,便可得到解決,及可避免出現目前的情況。

 傳協認為,對於有理想及熱誠的年輕記者,應該得到更多的支持。無論是社會抑或相關媒體負責人,理應給予年輕一代有更寬容的環境,讓他們可以踏實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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