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9日 星期四

李家超死撐抬走記者無錯 (《蘋果日報》,19/06/2014)

6.13示威當日,警察將正在採訪的港台記者箍頸抬走,打壓新聞自由。

【本報訊】對於上周警方在立法會清場時,無理抬走正在拍攝的香港電台記者,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昨堅持警方無錯,反指該記者當時無佩戴記者證,所以警員不知道他是記者。

李家超在立法會回覆議員緊急質詢時指出,警方尊重新聞自由,但被抬走的港台記者無掛記者證,現場不少人都手執攝影器材,人人在拍照,警員判斷不到他的記者身份,加上環境非常嘈雜,溝通出問題。

指揮官:唔好畀記者影

當晚在場的議員梁耀忠卻指出,他清楚聽到該記者高聲表明身份,但警員無理,更指摘記者「企得太前」。民建聯陳鑑林則藉機批評港台在衝擊立法會事件翌日,不但無譴責暴行,更邀請搞事分子接受訪問,美化暴力行為。

國際記者聯會亞太區中國項目經理胡麗雲斥李家超「擘大眼講大話」,她接獲5至6名記者報稱在當晚採訪期間遭警方弄傷,其中有記者拍攝警方從立會內空群而出時,被警員推動鐵馬撞瘀手臂。警方抬走示威者期間,多名記者聽見現場指揮官吩咐下屬「唔好畀記者影」。她呼籲有關記者和傳媒機構正式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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