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159校友譴責澳大壓學生表達自由 (《市民日報》,27/06/2014)

【本報訊】澳門大學校友就澳大在畢業禮上粗暴對待表達意見的學生發起聯署,收集到159名簽名,並於昨日召開記者會,就事件強烈譴責校方,希望學校公開道歉。校友亦要求與校方公開對話,若校方未有回應,他們不排除日後響應其他團體到橫琴校區集會遊行。

澳門大學6月21日舉行畢業典禮期間,女畢業生杜詠琪於場內舉起寫有「支持學者發聲」的標語,表達支持學術自由、言論自由的訴求,隨即被場內保安搶走標語及驅逐離場。

澳大校友甘雪玲表示,畢業典禮當日杜同學於會場上非常自律,只是在台側安靜地舉起標語,而且其位置離嘉賓進場的位置非常遠,完全不影響會場運作,但保安卻非常粗暴驅趕同學及記者。澳大校友對事件表示關心,就事件強烈譴責校方,希望學校就粗暴驅離杜同事件公開道歉。

她指出:自從趙偉擔任澳門大學校長後,大學的學術自由有下降跡象,近期亦有積極參與校外社會運動的澳大教授被提起紀律程序,亦有傳數名澳大老師懷疑因政治立場不同遲遲不獲校方續約。對此,校友非常關注,因此發起聯署支持澳門的學術言論自由,保障澳門大學生有表達權利。截至昨日下午2時,獲得159位校友簽名支持。

甘雪玲認為,事件發生以來,校方一直沒有與公眾公開對話,而澳大學生會只與校方舉行閉門會議便對事件下定論,內容更有所偏頗。她指出:會議並沒邀請公眾列席,質疑其代表性。現澳大校友要求與校方公開對話,甘雪玲並促請校方於一周內作出回應,倘若超出1星期仍沒任何回覆,校友不排除日後會響應其他團體到橫琴校區集會遊行。

對於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昨出席公開活動時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事件應該交由澳大就自身機制處理,甘雪玲認為,澳門大學也算是1個公共學術機構,政府以公權力對事件作出回應更是責無旁貸,故政府應要對事件表態並作回應。

另1名澳大校友鄭明軒則表示,回歸10多年以來,當權者對各種權力採取集中、壟斷、限制的措施。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種政治權力(第四權)經常遭到公開打壓,現時平民力量第五權亦遭到各種形式的打擊。

鄭明軒認為,是次事件的事態不止是1位同學在某個場合舉起1個標語被保安粗暴對待般簡單,而是當權者要把一、二、三、四、五權全部收歸旗下的過程。他指出:是次杜同學事件起源於澳大對1個勇於批評時政的學者提起紀律程序,他希望澳門大學正視問題的癥結來源。


以偏概全推諉塞責何來真誠檢討

6月21日澳門大學畢業禮上,有畢業女生舉起紙牌「支持學者發聲」而被保安驅趕離場,更有記者在採訪拍攝時被保安和校方人員粗暴抬走,事件引起公憤,新聞業界及澳大學生、校友強烈譴責校方處理手法,澳大學生、校友更發起聯署力撐被驅趕女學生及要求校方就事件道歉。

事隔5日,澳門大學再發出新聞稿,交代校方了解事件的內容。但在1000多字的新聞稿中,民哥並沒有看到校方具誠意檢討事件,反而字裏行間有多處與事實不符,企圖將責任推卸女學生及記者身上。

一、澳大在新聞稿中指「大部分記者都按工作人員指引回到適當的採訪拍攝區域,唯獨有兩名記者仍堅持在該走道區域活動,工作人員多次勸告,該兩名記者包括愛瞞傳媒記者稍為退後站在牆邊。典禮開始時......該學生突然高舉紙牌,愛瞞傳媒記者亦立即走到之前多次勸籲不能停留的地方,甚至繞到舞台前,在樂隊和第一列嘉賓席之間拍攝。」事實卻是,在記者剛到達會場時,澳大公關向記者表明沒有採訪區,意即只要不妨礙別人和儀式,記者可以自由在場內走動。而據現場行家引述和拍攝到的照片、片斷顯示,當時愛瞞傳媒記者和另外幾名記者所站位置並不妨礙嘉賓進場,因為嘉賓是由右邊通道經中間走道走上主禮台,包括愛瞞傳媒記者在內的數名記者一直都「企定」在舞台左側,並沒有走動,現場人員更不是「上前勸告該記者」和「試圖把他拉回原位」,而是直接把愛瞞記者按着和把他扯出會場。

二、據當時站在愛瞞傳媒記者崔志釗隔籬的記者表示,當時工作人員確有要求愛瞞記者離開該處,但卻只着崔隔籬的她退後一點;同時,在事件中,記者反而比舉紙牌的女學生更早被抬出會場,在這情況下,明顯存在差別待遇,是否有心針對某記者而作出行動?

三、澳大在新聞稿中指「在杜同學大叫時傳媒蜂擁而至,場面更加混亂。」然而,事實上所謂的「場面更加混亂」,是由於校方工作人員阻撓記者拍攝和採訪造成,校方人員在崔被抬出會場後即關上出口大門,不讓記者上前拍攝,同時又以身體阻擋玻璃,記者與工作人員理論未有被理會。當記者成功突破工作人員走出會場後,工作人員又不准記者再次入場,要有工作人員「帶領」方可進場,限制了記者活動範圍。

事件發生至今,澳大經了解事件發生經過而發出的新聞稿,其實,又如同當中指「向相關部門了解」,卻未有向事發距離最近學生,以及到場採訪傳媒記者從多角度「還原」最接近事實真相。因而,新聞稿中指的「了解當日事發經過」,就校方接觸的對象而言,難免予社會以偏概全之感,有失公共學術機構嚴謹治學態度,從而,校方所稱的「遺憾」和「歉意」,都難以令當事人,尤其應邀採訪畢業禮的傳媒感到具有誠意。

在此,民哥希望提醒校方,傳媒是應校方邀請到場採訪畢業典禮,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情,傳媒都有權採訪、記錄並向公眾報道。但在典禮上不獨是1名傳媒被抬走,且其他傳媒在工作上也受到校方人員諸多阻攔,顯然校方並非如新聞稿中所說尊重言論和新聞自由。雖校方重申虛心學習、積極檢討,接收(受)各方批評指教,但民哥遺憾地說,貫穿整篇新聞稿,教人感到更多的是校方企圖推卸責任。還望澳大認真檢討今次事件,切實做到尊重學術、言論和新聞自由,完善與傳媒交往溝通,並為在今次事件中對記者動粗真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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