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曾偉雄:同事隻手卡鰠攝錄機 警解畫阻採訪 now斥不符事實 (《明報》,30/08/2011)



【明報專訊】對於有電視台記者向警方及監警會投訴,指副總理李克強到訪麗港城期間,被黑色西裝男子阻撓採訪,對方亦未有展示其身分,曾偉雄昨日在立法會上解釋,當時身穿黑衣警員眼見「黑影」掠過,出於本能反應下用手擋格,其手更「卡」在記者攝錄機,警員之後有表明身分和縮手。不過,被阻撓採訪的now新聞台發表聲明,表明不同意曾偉雄的說法。

now發聲明:兩人曾拍打鏡頭

now新聞台聲明指出,否認該台記者手持的攝錄機夾住警員的手,同時先後有兩名分別身穿黑色背心及黑色西裝的男人拍打鏡頭,其後記者要求警員展示警員證,但對方並無表明身分,後來有一名軍裝警員上前調停,但最後亦無交代兩黑衣人是否警員。

當日負責採訪的now新聞台記者梁卓麒接受本報查詢時補充,當日先後4次質問黑色西裝男人身分,但對方沒有理會,又指對方大力將攝錄機按在腰間,遮擋鏡頭。

曾偉雄昨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表示,當日身穿黑色西裝的警務人員,在麗港城第26座後面截查一名男子時,此時一個「黑影」從旁走近,手持「黑色物品」,本能反應下用手擋格,之後警員的手「卡」在攝錄機上,並有向記者表明警員身分,要求縮手,後來查證「黑影人」為記者後,已無再阻礙採訪。

記協斥搜記者錢包無必要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指曾偉雄仍在「死撐」,沒有作出回應,「你的手下跟你報告,你就聽了當成事實,但鏡頭明顯見到(警員)一手拍落攝錄機,看不到他的尊重」。

麥燕庭會上又指出,李克強訪港期間,記者進入採訪區被搜身,連錢包也被搜查,是沒有必要,認為可能觸及受法律保障的個人資料。她認為警方不應濫設警戒線,警方在執法上有錯而道歉是天經地義,又要求警方公開檢討報告及向傳媒道歉。

國際記者聯會代表胡麗雲亦表示,國際慣例在政要到訪時,並無向記者搜查錢包規定,可涉侵犯私隱,又指任何國家都不會派出政府新聞處,取代傳媒採訪的角色。

議員籲停用政府鱔稿

民主黨劉慧卿批評,警方對待記者採訪手法,干預新聞自由,是與內地「同城化」,是「一國一制」的表現;她指警方令公眾知情權受阻,同時呼籲新聞業界停用政府新聞處發放的「鱔稿」。她又當面要求與會的保安局長李少光承諾,日後停止新聞處代傳媒的訪攝安排,全改用傳媒聯合採訪。

李少光回應稱,他代表的保安局願意與傳媒合作,但未能代表政府承諾,而政務司長唐英年本周三將會見新聞工作者團體,了解採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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