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曾偉雄物業釘契4年 一哥﹕僅餘一牆未拆 因鄰居反對



【明報專訊】本報偵查發現,警務處長曾偉雄持有的九龍塘住宅物業,自2007年3月起遭屋宇署發現有4項僭建物,發出了清拆令並把清拆令在田土廳註冊(俗稱釘契),至今仍未解除(俗稱鬆釘)。本報昨天到現場觀察,清拆令要求拆除的、在樓宇前面的核准簷篷上加建的一道實心牆,仍未清拆。

曾偉雄昨晚透過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本報查詢,指清拆令提及的其他僭建物已悉數拆除,僅餘該道實心牆未清拆,因為該牆的業權是與鄰居共同擁有,而鄰居就覑實心牆是否屬於僭建物,一直與屋宇署有爭議,因此他無權單獨決定清拆該道實心牆。

發言人﹕入住時僭建物已存在

曾偉雄還透過發言人補充,清拆令要求拆除的數項僭建物,全部是他在1998年入住該單位時已經存在的,絕非由他本人加建。再者,他現已搬到山頂警務處長的官邸居住。

測量師:可入稟要求鄰居配合

不過,測量師何鉅業表示,即使鄰居反對清拆僭建實心牆,也不等於曾偉雄可以什麼都不做,例如,他可以要求屋宇署介入,或自行向鄰居發出律師信,甚至入稟法院,要求鄰居配合清拆令。

此外,本報發現在2007年的清拆令發出之前,曾偉雄的單位在1999年至2004年間也曾被發出清拆令及釘契,至2004年底鬆釘,顯示該單位用了約5年時間,才完成處理僭建物。至於2007年再被釘契一事,曾偉雄通過發言人表示,一直交由律師處理,與屋宇署就註銷清拆令進行商討。

1999年起被釘契 花5年解釘

曾偉雄與妻子聯名於1997年11月以790萬元,購入九龍塘公爵街德福閣1個B室單位,面積1076方呎。根據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資料顯示,屋宇署於1999年6月4日,曾經直接向曾偉雄及其妻子發出清拆令,要求清拆平台上的僭建蓋頂以及金屬箱。及至2004年12月底,屋宇署向曾偉雄發信,表示知悉其已就違規建築工程作出修改,屋宇署決定撤銷清拆令。

2007年3月15日,曾偉雄住宅再度因為4項違例建築工程而被釘契(見圖),而屋宇署的命令要求,單位業主須於命令發出日起計30天內,展開清拆工程,並於60天內將僭建物清拆至回復核准圖則的狀,並令屋宇署滿意。

單位正維修 未見改建加建申請

本報記者昨日實地觀察,發現曾偉雄的單位的確清拆了部分僭建物,包括樓宇前面的簷篷及平台鐵欄上的花架。不過,由於該大廈剛巧正做全幢外牆維修,鋪上紗網,外人無法仔細觀察。另外,截至昨日屋宇署的網上資料,曾偉雄住宅並沒有提交任何改建或加建工程的申請。

律師黃國桐表示,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A)條,任何人若違反屋宇署頒下的僭建物清拆令,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若持續違反,每天追加罰款最高2萬元。

明報記者


一哥寓所外 記者遭保安毆打

【明報專訊】本報3名記者於昨早11時許到達曾偉雄住所大廈對開的街道,遠觀其單位情,而本報攝影記者並沒有進入大廈範圍下,拍攝大廈外貌。一名保安人員(徐×佳,71歲)見狀,突然衝出阻止記者拍攝,以粗言穢語辱罵記者,其間,保安員襲擊其中一名記者的臉部及右手等處,記者嘗試推開保安員。記者事後由救護車送院治理。保安員亦報稱受傷,須送院檢驗,其後涉嫌襲擊被警方拘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