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間電台涉違反電訊條例非法廣播昨開審,原為被告之一、正被通緝的楊匡仍未現身,裁判官批准將其案件抽出處理。其他被告明言,在控方完成案情陳述後,會提出牽涉《基本法》及人權法等的法律爭拗。
被告依次為「阿牛」曾健成、羅堪就、海昇科技有限公司、柯華冰、潘達強,其中曾和潘無律師代表。他們共被控逾40張傳票,其中曾健成所涉傳票最多,共18張。傳票主要分為藉未領牌的電訊設施發送信息,以及無牌設置電訊設施兩類,時間橫跨2007年4月至2011年11月。案發地點包括海昇科技位於柴灣康民工業中心的單位,以及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等。
控方昨傳召負責監察民間電台「擺街站」的電訊督察作證,「阿牛」反駁指督察沒目睹他使用儀器,一度要求傳召「電訊管理處處長」(應為通訊事務管理局長)「問話」,但後來又取消申請。聆訊今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