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

京突收緊採訪 規定事先申請 (《明報》,26/02/2011)

【明報專訊】在第二波「茉莉花革命」和全國兩會(政協和人大)前夕,北京市突然收緊採訪規定,指在京採訪的記者必須提出申請,並要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

須得被訪者及單位同意

一名美國媒體駐京記者證實,包括外交部新聞司、公安、安全等部門人士在內的官方人士,昨與多家國際媒體駐京記者進行了吹風和溝通,主要內容是強調對外國記者採訪的相關法規。

《北京日報》引述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稱,「北京市有關部門重申,記者在京採訪,須依照國家有關法規,提出申請並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同意,出示有效證件,遵守相關管理規定」。但事實上從奧運前開始,外國和港澳記者在京採訪只需要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同意,不需要事先申請。有傳媒界人士在新浪微博上炮轟,這個「有關部門」要求遵守「相關規定」,完全不透明,也無說明申請辦法,「怎揦看都像限制記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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