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台灣媒體陷入有償新聞泥潭 (《亞洲週刊》,02/01/2011)

資深記者黃哲斌辭職,挑起台灣新聞界有償新聞的結構性問題,引起台灣新聞界地震,他發起連署「反對各級政府花費公帑置入行銷」,支持者熱烈,而中國大陸資金在台灣的影響力也受關注。



你相信新聞嗎?電視台一檔時事節目解析政府的最新科技政策,如果背後是一小時百萬台幣的交易,那該如何?報紙上整版新聞描寫官員來訪,背後卻是數十萬至數 百萬的金錢買賣,那又如何?如果資深媒體從業者告訴你,他們的報紙和電視已經有三成甚至半數內容淪陷為有償新聞,你還會相信你看到的新聞嗎?

這是近年來,台灣新聞界無不以為恥,但卻深陷其中、難以自拔的泥潭。

十 二月十三日,《中國時報》資深記者黃哲斌在部落格(博客)以一篇博文「乘著噴射機,我離開《中國時報》」引起了新聞界地震。他在文中貼出自己離開工作了 「十六年又五個月」的《中國時報》的辭職信,在辭職理由那一欄,他寫:「台灣報紙業配新聞領先國際潮流,自認觀念落伍告老還鄉」。

所謂業配新聞,意即客戶買下的新聞內容,與廣告不同的是,內容刊登在新聞版面,以報道的形式寫客戶需要的內容,有些會註明「專輯」、「編業」,但有些並無註明,讀者完全無法分辨其與普通新聞的區別。這樣的有償新聞,台灣也稱?對媒體的「置入性行銷」。

「新 聞變成論字計價的商品,價值低落的芭樂公關稿一篇篇送到編輯桌上,『這是業配,一個字都不能熘』」,黃哲斌在博客裏說,越來越難假裝沒看到「版面被『業配 新聞』吞噬侵蝕的肥大事實」,「記者變成廣告業務員,公關公司與廣告主變成新聞撰稿人,政府與大企業的手,直接伸進編輯台指定內容,這是一場狂歡敗德的假 面舞會;花錢買報紙的讀者,卻不知道自己買了一份超商DM與政府文宣」。

黃哲斌同時也強調,這並不針對某一家媒體,他抗議或提醒的對象,是整體報業環境。「我再也無法說服自己,這是個值得託付的行業」。

有償新聞結構性泛濫

黃哲斌發表博客後的第一天,他的電話幾乎被打爆了。他沒想到獲得那麼多支持,他所發起的《反對政府置入性行銷》連署,在第一天已經獲得一千零七十八個單位以及個人參與,至今已有約四千人參與。

而對新聞理想尚存的同行來說,黃哲斌無非是說出了大家心裏共同的憤懣。

在 另一家傳統大報供職超過八年的資深記者在看了黃哲斌的博客後,連聲叫好。在他看來,台灣媒體的置入行銷問題已經是結構性的:「開始是政府機構或者商業機構 拿錢來買報紙的新聞,比如勞委會要宣傳失業情況,通過報社業務部門,一個版面頭條買你八萬(約合兩千六百七十六美元)到十萬台幣,報社業務部門把任務交給 編輯部的企劃組,再由企劃組發配給記者;而發展到現在,政府機構每年會有固定的『宣傳預算』,留作置入行銷使用,而報社會有業配新聞的業績目標,業務部、 編輯部,甚至下屬的記者個人,所賣出的業配新聞金額,都算作業績考核指標!」

在亞洲週刊獲得的一份內部資料顯示,一份大報每個月都會向內 部員工公開本月「編業績效」,如「編輯部六月編業績效,由企畫組執行,合計五十五案、金額一千二百六十九萬四千一百元,比五月的五十五案、金額一千九百二 十萬元,減少六百五十萬五千九百元,負成長百分之五十一點二五;編輯部協助業務部(扣除企畫組重複部分)、金額二千四百三十三萬元,比五月的金額一千四百 五十五萬元,增加九百七十八萬元,成長百分之六十七點二。」

近三千七百萬台幣,是該報一個月的編業收入,即有償新聞收入。而當編業收入下滑時,還會配上點評:「針對編業案件的負成長,編輯部昨天召開會議研商,希望在下半年可以再往上提升。」

「你要記得,這不是說廣告,是說新聞版面哦!」知情的記者一再地提醒我。

在本地政府購買新聞這件事上,並不分藍綠媒體。被認為是綠營電視台的一位新聞記者告訴亞洲週刊,在他們的電視新聞裏,甚至包括最有口碑的深度專題節目,常常有三分之一淪陷為有償新聞,專題節目也賣過一小時一百萬台幣的數目。

「一條政府新政策,其實原本有新聞價值,值得獨立報道,但現在發展到不給錢就不做。不光是新聞有價失去了公信力,而且有償新聞會擠掉原本好新聞的空間。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新聞是賣錢的,你能想像嗎,許多原本該關注的議題,根本沒人關注了。」這位電視新聞人說。

化整為零記者抽成

在台北縣跑過多年地區新聞的一家大報記者對亞洲週刊表示,在地區,媒體置入行銷的情況更比中央新聞要嚴重得多。

他 告訴亞洲週刊,根據台灣的《政府採購法》,預算超過十萬的政府採購項目都要上網公告,公開招標,所以,對媒體置入行銷的金額,往往是拆分成許多個「九萬八 千元」來進行的,「九萬八一個案子,你問所有接觸過的人都知道。這叫做化整為零。一個政府部門三百萬的宣傳預算,也是拆分成九萬八、九萬八、九萬八來進行 的。一個案子,記者有時可以拿到一成左右的抽成。」

他講述了更細節的情況:「比如縣教育局推一個政策,政策內容希望媒體宣傳,編輯部往往找比較『可靠』的記者來進行,兩篇文章、一幅配圖,統共一千字左右,大概能拿個上萬元台幣。」而在台灣,普通新聞記者的平均月收入大約在四萬至五萬台幣左右。

「我就做過這樣的案子」,這位記者毫不掩飾,「這樣的收入,是不會打進工資卡裏的,主管會讓我們提供另一個人的帳戶,而不是我們自己本名的帳戶,比如朋友、家人,以規避審查。」

「我 知道我不乾淨,可是同行都在做,你能不做?你能說這個錢我不拿?那同行怎麼想你?老板怎麼想你?你這麼自清是什麼意思?」這位記者不斷自嘲:「以前我們做 新聞,在意的是一個字、一個字、一個字的斟酌,現在在意的是,一個零、一個零、多一個零、少一個零。錢變成唯一重要的事。」

這位記者先於黃哲斌離開了新聞業,只是他走得悄無聲息,「沒意思,我原本連這些也不想告訴你」,他已經對這行業徹底失望,連揭露的興趣都沒有了。

在黃哲斌的博文發表前一個月,監察院也發布了一份關于台灣媒體置入性行銷的調查報告。

中國大陸置入台灣新聞

提 交這份調查的監察委員吳豐山,曾在媒體有三十年以上從業經驗,他對亞洲周刊表示,正是「深知傳播事業如能發揮正面功能,對國家建設可以做出貢獻」,同時深 感「傳播事業接受新聞置入性行銷是慢性自殺行為,政府從事新聞置入性行銷則是一種明顯的墮落和腐敗」,才用監察委員權責做了這項調查。

在這份調查報告中,吳豐山不點名地指出具體案例,如:「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新聞形式於報紙刊登全版,訪問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玉振陳述客家基本法,並配有黃玉振主任委員照片。事後黃玉振主任委員承認給了某報四十萬元、某報六十萬元。」

「某 報二零一零年八月八日湖南省系列報道——專輯A十二版:『錦铟瀟湘湖南快樂行』、『八大精品旅遊路線 遍覽三湘四水明媚風光與名勝古蹟』配合中國大陸湖南省委副書記梅克保率領的考察團來台,以『新聞』形態呈現,涉及置入性行銷於新聞中。」並特別註明:「本 院掌握中國大陸與台灣媒體某某系列報道之合約書,條文載明雙方『付款方式,以匯款方式支付』,足證有對價關係,以金錢購買新聞,涉及置入性行銷。」

兩岸關係日趨緩和,但中國大陸卻成了最新的台灣編業新聞買主。

吳豐山還引述台灣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的觀察:今年前九個月,台灣主要報紙新聞受中國大陸「置入性行銷」的數目高達二百四十五則,超過去年的一百六十五則,創歷史新高。

這 份報告,吳豐山原本提案糾正行政院、新聞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及陸委會。但前三項糾正在監察院內部引起激辯,有監委認為這部分「無法可管」,新聞局也 回覆稱「基于尊重新聞自由之立場,宜由道德層面來推動」、「不宜制定專法管制政治廣告或置入性行銷」;最後提案只通過了糾正陸委會。

監委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大陸地區物品勞務在台灣刊登廣告有明確規定,而目前大陸廣告化明為暗,規避法令,各機關購買台灣新聞的版面,行銷省市,?配合首長來台,塑造親民及愛民的形象,涉及置入性行銷。

「不敢管行政院,只好管陸委會!」明瞭於心的台灣媒體人表示,中國大陸機關購買台灣新聞當然嚴重,但根源還在台灣新聞界自身的病態。「大陸行銷,只是冰山一角,事實上,整個新聞業都快爛掉了!」

吳 豐山在接受亞洲週刊專訪時表示,台灣的置入行銷泛濫有其歷史性原因:「台灣在一九八八年解除戒嚴後,有兩種情勢同時出現:一是媒體種類和數量大量增加,二 是由於產業結構變遷以致廣告大餅大幅萎縮。這兩種同時出現的情勢,使得媒體生存競爭異常激烈,新聞置入性行銷就應運而生了。」他也特別提到:「商人從事置 入性行銷,為時已久,但政府從事置入性行銷,是近四、五年的事。」

五年前,前資深記者、現傳播學者林照真在《天下》雜志刊文《誰在收買媒體?》,已經把炮火指向置入行銷,而今情況愈演愈烈,除了金融危機等外在因素威脅媒體生存環境之外,林照真認為,新聞議價模式的形成,在台灣早已不是特定媒體或個人操守的問題,而是結構使然。

要求政治力退出媒體

那 麼,該管媒體,還是管政府?無論監委吳豐山,還是記者黃哲斌,都同意向公權力施壓。吳豐山對亞洲週刊說:「我們一方面必須認定政府從事新聞置入性行銷是欺 騙行為。另一方面,我們必須強調政府的職責就是在維護市場秩序。新聞自由不容打折扣,但市場秩序的維護是另一回事。政府不能善盡管理責任就是失職。」黃哲 斌則說:「由于現行法規對業配無法可管,最可行的路徑是向公部門施壓,利用各種公民行動,要求政治人物遵守承諾,要求政治力量退出媒體,後再擴大到一般企 業,甚至訂定法令強制廣告必須揭露。」

用另一位資深新聞人的說法:「說得難聽一點,管不了妓女出來賣,但可以管嫖客不要買!」他在不久前也告別了曾付出過青春和理想的報紙,「台灣歷經艱難才贏來的新聞自由,經不起這樣糟蹋。」

公 民掙來的新聞自由,公民必須自己去擦亮它。行動已經開始,最新的進展是,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與學者、公民團體商會後,決定明年一月組成聯盟,推動修法,禁止 政府置入性行銷。黃哲斌之前所在的《中國時報》副總編輯張景為也表示,置入行銷是台灣媒體整體面對的問題,立法解決不失為方向。

「這是一條不容易的道路。但至少,有不少人已準備打這一仗。」黃哲斌說。

.張潔平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