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八旬翁疑因病跳樓亡 事件中有人涉濫權妨礙新聞自由 (《華僑報》,10/01/2011)


【專訪】氹仔孫逸仙大馬路寶龍花園金龍閣昨日下午二時發生一宗墜樓死亡事件。一名有長期病患的長者,疑因病厭世,跳樓輕生,跌在三樓平台,傷重死亡。

司警消息稱,經查明,案件初步無可疑,為自殺個案。死者姓周、男性八十歲,澳門人,居於上址。

事件屬於長期病患人士自尋解決事,一件不幸的社會問題個案。惟年中此類案件亦常有發生,但在昨日的一案卻涉有警員濫權及妨礙新聞自由了。

記者昨日接報有墜樓事故發生,據報到場採訪,了解事件和拍攝。在記者抵現場時,疑自殺的重傷者已送醫院,警方亦用膠帶封鎖了現場一帶。但在記者擬拍攝現場環境時,就遭兩名男女軍裝警員所阻止。一名男警員以手阻擋記者鏡頭,指要出示記者證才能給予拍攝。

事實上,公共場所只要不是面對面的強攝或涉私隱就是任何人士均可影相,一般場合又非警員管轄能力範圍內,何況在警方的封鎖線外,又如何要記者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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