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蘋果》告警務處長 (《蘋果日報》,04/07/2012)


 《蘋果》記者韓耀庭
曾偉雄



【本報訊】《蘋果日報》記者韓耀庭上周六向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問是否聽到港人平反六四的訴求,被警察以太大聲影響秩序為由強行帶走禁錮約10分鐘。《蘋果》決定控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及涉事警察非法禁錮,日內採取法律行動。警方高層將事件的責任推給前線人員,指當日是督察級人員下達指令。


韓耀庭昨日與律師會面講述事發經過。《蘋果》及韓耀庭今天將分別去信警方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正式投訴警方,並於日內民事控告警方非法禁錮。

律師明日着手草擬申索書及搜集證據,日內正式入稟。《蘋果》總編輯張劍虹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控告曾偉雄旨在討回公道,並防止警方變本加厲阻撓新聞界採訪。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此非法禁錮案的表面證據成立,「幾個警察一齊帶走我,合理理解係你用強制權力令我唔可以留低、失去自由,最後發覺原來你冇合法理由」。

警方:督察級人員下令

雖然警方高層昨向記協稱事件是督察級人員臨場判斷所下的指令,但前線警察是代表處長執行職務及行使權力,因此可控告處長及涉事警察,「就算只係個別警員判斷,一哥唔係 commander(指揮官),但係一哥都有法律責任」。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若前線警員執行職務時犯錯,警務處處長難辭其咎,「曾偉雄係警方代理人,要由佢自己同法庭解釋。民事索償一定唔多錢,而係為咗法官判決警察咁做係咪啱,等佢下次唔敢」。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昨接受商台《左右大局》訪問時指,當日指令應包括警員如何處理常規以外情況,若無書面紀錄,則會與以往做法比較。按規定,投訴警察課接到投訴後,警方須保存並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警員執行任務時透過分區電台傳收指令的聲音檔案。


英國《 衞報》7月3日的社論讚揚本報記者韓耀庭敢於向國家主席胡錦濤問及六四,但「事件清楚警示香港的自由越來越脆弱」(黃色部份)。

英《衞報》社論讚《蘋果》記者敢言

【本報訊】香港警察禁錮向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問六四的《蘋果》記者,成為國際醜聞。英國《 衞報》( The Guardian)社論形容,這是港人自由日漸脆弱的警示。警方昨向記協辯稱,因天雨一度轉換查問記者的位置,才需時10分鐘之久。當日被扣的本報記者韓耀庭指警方的說法是無中生有。

指反映港人自由漸脆弱

《 衞報》社論讚揚本報記者韓耀庭敢向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問六四,展示「立於當權者面前的勇氣」,又指他在記者區高聲提問後被警方帶離現場後,幸其他在場記者即時質疑警方,警方才迅速「釋放」韓,反映韓並不孤單,「回歸15年後,這事件清楚警示香港的自由越來越脆弱」。韓耀庭回應表示,向胡錦濤提問只是盡記者本份,相信每個記者都不想成為新聞主角。

記協主席麥燕庭昨與多個新聞團體跟警方行動處處長洪克偉會面。麥會後引述洪稱,當時一名督察級人員命令前線警員帶走記者,指他大聲提問恐影響秩序。洪認為是該名督察的判斷問題,將調查。洪強調警方沒下達指令不准記者向胡錦濤提問六四等議題。麥不評論涉事督察是否警隊高層的「替死鬼」,但質疑警隊紀律嚴明,中層人員不會貿然作出不合理判斷,籲該督察澄清。

麥又質疑警方扣留記者約10分鐘之久欠理據。她引述洪克偉解釋,當時警員原想帶記者到戶外,因下雨折返室內,調查後剛巧胡錦濤到別處參觀,才遲了放行。韓耀庭批評此說法「無中生有」,當時警員直接帶他到記者區後的通道,至胡錦濤離開樓層才放行。

警方調查需時至少半年

警方昨沒交代調查進度及基於甚麼法例帶走記者,僅稱收到兩宗相關投訴,待投訴課及監警會完成調查後才展開內部紀律聆訊。麥表示失望,因調查需時至少半年至九個月,「唔希望警方用程序去拖延件事」。



胡訪港採訪安排問題不大
記協:今次是補鑊

【本報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去年訪港期間,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不合理設置記者區限制採訪自由。警方經過半年完成檢討報告,承諾日後在一般情況下,不會設置特定記者區。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強調,採訪自由是記者的基本權利,「唔好搞到一鑊粥後補鑊,就當畀番甜頭你」。

多個新聞團體昨與警方開會,警方就李克強訪港時傳媒採訪安排發表檢討報告,指日後在一般情況下,如市民在場地可自由進出,不會設置特定記者區;除非有大型慶典、特別場合或嚴重交通意外等涉及安全問題,則需設置。在封鎖線內的記者區需經檢查等程序,但記者有權查問原因;封鎖線外則自由出入。

去年「搞到一鑊粥」

記協也向警方反映,早前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時,有電視台攝影師需來回不同記者區,但每次均需保安檢查,非常不便。麥燕庭表示,今次胡錦濤訪港的傳媒採訪安排,收到個別記者意見,雖然整體問題不大,但她強調,去年李克強訪港時的採訪安排,警方「搞到一鑊粥」,今次只不過「補鑊」,採訪自由仍受限制。


非法禁錮記者 禿鷹鑊要孭
http://hk.dv.nextmedia.com/actionnews/local/20120704/16483017/16483364?ref=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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