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平衡資料重在客觀中立 (《華僑報》,06/12/2011)

【專訪】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的「商議日」於星期天結束了,不過在過程中一些爭議性問題仍備受關注,當中在對傳媒界抽樣手法、「平衡資料」是否具中立性和客觀性等引起不少質疑。有在「商議日」現場整天從旁觀察的民調觀察員指出,未能發揮到商議民調的效益。

 顯然,有關修改兩傳媒法是涉及到傳媒很強專業情況,兩法本身亦頗為複雜。但在展開民調之前,業界尚未進行深入討論以至社會未有足夠和清晰資訊下,即使在商議日經過整天討論和聽介紹,但一些事後接受傳媒採訪的參與商議市民亦坦言,對兩法修改內容並不很了解。

 民間觀察員鄭明軒表示,在商議日當天到過不同小組,「發現不同的小組主持人操作的準則,每個房間(小組)都有相當差異,顯然,本澳首次引入商議式民調卻進行專業性很強的議題,是否適合已是備受質疑。鄭明軒說:「一來到就選了個相當專業技術性強的主題來做,這樣的話市民來到,他們對背景資料、整個環境掌握不是很深。

 至於承辦商議式民調的顧問公司向參與者發出的一份「平衡資料」。在這份有六十八頁的「平衡資料」,介紹修改兩傳媒法的背景資料以及一些有關修法的正反觀點。不過其被質疑是否具中立性和客觀性問題。

 其中,平衡資料顧問委員會成員及科大助理教授譚教譚志強指「平衡資料」中對於兩傳媒法,「現在的問題是不修改和修改的內容並列」。

 另一位顧問委員會成員直選立法議員陳偉智表示,顧委會只在十一月十六日舉行了一次會議,對「平衡資料」初稿進行審閱,各成員都提出了意見。

 陳偉智並指出,這份「平衡資料」對於是否設立委員會或監管方面的導向性較明顯。

 他強調,若貿貿然只執著法律主義來進行修法,對澳門社會和新聞媒體都是一種傷害。

 顯然,在這份「平衡資料」並沒有清楚及完整地陳述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文傳媒一致反對設立出版委員會的原因,以及澳葡政府主動撤回設立出版委員會的歷史。

 然而,民調觀察員鄭明軒指出,「如果說,我們拉拉雜雜有毒的或錯誤的東西放在一起,讓市民『吃』,認為市民可以自己會分辨,這樣的話,我們為何要花錢請一個專家回來?」他認為,如果這份平衡資料不能做到盡量客觀和中立,將會失去商議式民調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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