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

鄧忍光刪「促言論自由」被轟粗暴 (《蘋果日報》,03/05/2014)

鄧忍光被轟粗暴濫權。資料圖片

【本報訊】香港電台再遇打壓。廣播處長鄧忍光上月審議《節目製作人員守則》的修訂建議時,要求刪去「促進言論自由、民主社會、公民參與、關愛社區」字眼,並要求七位管理層逐一表態,更威脅若不刪去相關字眼,就擴大刪除「編輯自主」相關整段文字。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批評鄧忍光患上「言論自由恐懼症」。

學者:抽空守則背後價值

港台2010年成立工作小組檢討守則內容,小組去年向管理層建議加入「促進言論自由、民主社會、公民參與、關愛社區」字眼。鄧忍光在上月管理層會議要求刪除有關段落,指這些並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就公共廣播的定義,《守則》只是日常操作層面手冊,不宜寫入有關價值。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蔡玉玲指,當時有三名管理層反對鄧忍光決定,但鄧就打斷列席員工發言,直接提出動議,指若不刪除,就要整段刪走,管理層最終一致同意刪去促進言論自由等字眼。蔡玉玲炮轟鄧忍光決策粗暴,對公共廣播願景狹隘。

毛孟靜批評鄧忍光粗暴濫權及「一言堂」,患上「言論自由恐懼症」。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鄧忍光貫徹「最少主義」,淡化港台促進言論自由和民主的角色,抽空守則背後的價值。港台管理層否認決策不公和匆匆通過決議,指有需要才修改守則,有關建議違背這原則。民主黨主席劉慧卿也要求鄧忍光解釋事件。


《ATV焦點》屢發表偏頗言論,激發社會強烈反彈。資料圖片

社論節目新例7.1生效

【本報訊】亞視社論節目《ATV焦點》在國民教育爭議中屢次發表偏頗言論,激發社會強烈反彈,令通訊事務管理局研究修例。局方昨日批准修訂電視及電台節目守則,今年7月1日生效。日後社論形式節目會視為個人意見節目一種,須遵守個人意見節目的基本規定,即準確、公平、提供適當機會以便回應等要求。

未來持牌機構的「服務提供者」,即董事、主要人員和主要表決控權人在節目發表意見時,會被視為持牌機構意見,在節目開始前須清楚表明,在節目內發表的意見屬於或包括服務提供者的意見,但無硬性規定宣佈的字眼或表達形式。鑑於現時部份節目混合各類內容,通訊局為一致起見,凡有包含個人意見內容的真實題材節目環節,同樣受個人意見節目條文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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