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 星期五

官方令撤換《新快報》高層 (《明報》,01/11/2013)

【明報專訊】在《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指涉嫌「收錢失實報道」並被正式逮捕後,昨日,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作出決定:吊銷陳的記者證,並責成《羊城晚報》報業集團對屬下《新快報》社全面整頓,並立即調整該報領導層。

批新聞採編管理混亂

央視新聞聯播引述決定稱,《新快報》刊發多篇涉及上市公司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報社新聞採編管理混亂;故吊銷陳永洲記者證,責成《羊城晚報》報業集團全面整頓《新快報》社。建議追究該報社相關職員責任,立即調整領導層,繼續調查並依法作進一步處理。

湖南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檢察院已於10月30日以陳永洲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批准逮捕。逮捕前,央視播出陳永洲對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的短片報道。此後,《新快報》就陳永洲事件發表道歉聲明,承認該報「做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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