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修法管傳媒僅29業界商議 (《新報》今日澳門,05/12/2011)

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意調查之「商議日」昨日舉行,而修訂兩法一直受業界質疑,結果昨日,負責調研的易研公司總監張榮顯表示,針對傳媒的專業組由於參與情況不理想,無法完成接近整體數量的抽樣框架,由於這種「缺憾」,故未能達至商議式民調準則。

自提出修改兩法後,業界一直都提出質詢,認為在傳媒業界未有充分討論和形成共識,以及社會未清晰了解《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時,而政府又沒有清楚說明為何現階段急需展開修法程序和修法方向的前提下,反對政府再浪費公帑,就應否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繼續「商議式民意調查」。

修訂兩法在未獲得傳媒界共識下,「商議日」昨日舉行。而「商議日」分有公眾組和專業組,共277名被隨機抽樣的市民代表及29名新聞工作者代表參與。其中,由新聞工作者組成的專業組來自本地多個傳媒機構。另外,近六十多名來自全球各地的學者、專家、媒體人士作為活動過程的觀察員。

市民信傳媒毋須加強監管

會上有參與公眾組的市民反映兩法內容複雜,經過閱讀調研機構提供的「平衡資料」和近一天的討論後,有市民對兩法認識度的自我評價為8分,但也有市民自言只有3至4分。同時,有參與者認為澳門媒體一向自律,未見發生有嚴重違反新聞從業員專業和操守的事件,認為無必要加強監管,亦有參加者認為經網絡傳播的信息需要規範。

研究團隊成員之一易研方案公司總監張榮顯表示,公眾組的運作過程順利,有277名被隨機抽樣的市民出席,達到商議式民調充分討論交流的目的;不過,針對傳媒的專業組由於參與情況不理想,無法完成接近整體數量的抽樣框架,由於這種「缺憾」,故未能達至商議式民調準則,只能為討論交流為主的「焦點小組」,結果不能代表傳媒意見,並且認為日後需要更廣泛諮詢業界意見。

記者fb設專頁質疑操作

有前線記者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建立專頁,質疑兩法如此具「專業性」操作,且涉及新聞自由及公民表達自由的基本權利,亦有媒體訪問港澳兩地有關傳媒和民調,專家學者認為兩法未經業界廣泛諮詢和討論,不適宜進行民調,又批評事前提供給參與者的「平衡資料」並不「平衡」,提供的資訊只關於帶有審查性質的出版委員會、視聽廣播委員會,且由官方制訂新聞從業員守則及傳媒註冊等極具爭議性的做法。

有傳媒向研究團隊查詢以上種種,參與的市民未必真正了解兩法內容和實際問題,來自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的院長趙心樹指出,就因這個情況更需要做DP,過程中會先後舉行小組和大組討論,讓參加者有更多了解;而研究團隊不能因為「張三」、「李四」的意見就不繼續進行DP。

新聞局長稱無預定立場

另外,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昨早出席「商議日」活動接受訪問時表示,修改兩法民意調查無預定立場和取向,強調若設立新聞評議會和工作者守則,以至重新發出記者證等將完全由業界操作,政府只會推動和支援。他指一直適時讓公眾討論是否需修改兩法配合社會發展,包括關注新興網上媒體,希望透過「商議式民調」一併吸納公眾及業界意見,政府及研究單位亦會逐一約見專業團體、以焦點訪談等方式收集傳媒界意見。同時已向行政會提交改組新聞局方案,當中刪除由當局負責重新發出記者證的條文,希望更清晰政府立場。 新報記者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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