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

修兩傳媒法民調欠公義 網上發起反騎劫大行動 (《現代澳門日報》,04/12/2011)

【本報訊】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的不公義民調於今日舉行。負責民調的”易研方案”日前向出席調查人士發出一份平衡簡介資料,聲稱向被選中的調查人士提供修法的資料。在簡介資料中,列出了對修法認同以及反對的觀點,看似原則持平,但當中卻具有可疑性的引導字句,疑有意對出席的被調查人士先進行「洗腦」,以扭曲被調查者的客觀性,好讓當局可順利修改兩個新聞法,而在調查前夕,新聞局發出一份新聞稿,聲稱「政府堅定維護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使施政獲得有力的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但負責民調的「易研方案」卻訂明出席民調會的記者及監察員”不能做出任何肢體動作或面部表情透漏任何信息、或分散DP(商議式民調)參與者的注意力。而且聲稱遺規者會被要求離場。到場採訪的記者只可以在每個小組內停留小於十分鐘,亦不可以靠近討論區,這意味著到場採訪的記者只可以進行簡單的拍攝,民調會所訂定的各項苛刻規定,連日來已引起部份記者不滿。前日開始,在facebook上,已經有人開設名為「支持澳門新聞界一起進步抗惡法反騎劫大行動!!」的專頁,呼籲出席民調者以交白卷形式以反對當局陰謀式修改兩個新聞法。

籲參與者交白卷抗議

在「易研方案」發出的整份平衡簡介資料中,列出了對修法認同以及反對的觀點,但是在認同及反對的觀點之外,簡介資料中又加附了所謂「補充資料」。在各項補充資料平均指出,在全球各國或地區,部份地區有制定法律進行監管媒體,若無法例監管的地區或國家,亦有其他法律或形式對媒體進行監管。當中有關的觀點似乎是企圖向出席調查的人士提供一種訊息,就是澳門的媒體現時完全沒有受監管,進一步說,是向出席調查人士暗示澳門的媒體需要受到監管。

誤導大眾圖騎劫民意

在資料又指澳門共有八個傳媒組織,與另外八個國家及城市作出比較,但卻表示澳門八個傳媒組織中只有三個制定了自律守則。直接向人提出澳門的傳媒組織大部份都是不自律的訊息。

在資料中「誰是記者?」內更撰文寫有「……不過在澳門,任何人都可以成為記者,記者行業沒有特別的資格要求和發牌制度,記者可以是自由新聞工作者,不隸屬任何傳媒機構。記者可享有某程度上的特權」。以上字句明顯是指出澳門媒體處於一種不受監控的混亂狀況,誤導調查對象。近日該段對澳門記者侮辱的撰文引起不少前線記者的反感。

外行人操內行人命運

當局在企圖修改兩個傳媒法的同時,亦進一步希望對互聯網進行監控。在資料中更寫有,雖然目前全球尚未有國家或地區對互聯網制定出一套完整的監管體系,但事實上,已經有地方開始了相關的嘗試。例如,香港政府正就新媒體及互聯網監管,進行公眾諮詢。這是表達什麼訊息呢?很明顯是指出有其他地方對互聯網制定監管,澳門亦有需要進行監管。當中更質疑澳門在零九年頒布的「打擊電腦犯罪法」,聲稱有關法例只是側重電腦詐騙等以及電腦訊息犯罪。

商議日分為公眾組及傳媒專業討論組進行小組討論,但是公眾組獲邀參加的澳門市民有約三百人,但傳媒專業討論組被抽中出席的傳媒代表只有二十九人,當中更包括傳媒機構內的非編採人員,澳門傳媒界在當局的計劃下,將由行外人操控行內人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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