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

捍衛新聞自由 揭穿無恥的說謊者 寸步不讓 -- 駁斥新聞局局長陳致平的一封信 (「一群反惡法、反新聞審查的前線記者」,04/12/2011)

我們真的憤怒了!
當你不斷口口聲聲說,修法「並無既定立場」,但我們看到的,卻是惡法民調中充滿預設立場及誤導性的提問,故意矮化、中傷新聞從業員的人格和道德操守,以及背後昭然若揭的企圖和野心。

當你不斷口口聲聲說,會聽取新聞業界的意見,但我們看到的,只是新聞局對前線編採人員的反對聲音充耳不聞,一意孤行利用所謂的「商議式民調」,為修法鳴鑼開道。
當你不斷口口聲聲說,350多萬元的商議式民調,能讓公眾在「得到充分資訊」的情況下參與,但我們看到的,原來所謂的「充分」資訊,竟然並不包括從業員的專業意見。

我們很想相信,這次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目標如局長你本人所言,是要「加強保障澳門的新聞自由」。然而,新聞局何曾保障新聞自由和記者的採訪權呢?你可能忘記了,2007年5.1遊行開槍事件後數天,新聞局明知故犯,派員到澳門電視台插手新聞片段和特輯的編寫工作,你可知那是極其嚴重的新聞審查和監控行為?

平日追訪高官時,基層的新聞官是如何對待記者?食君之祿,若非得到上級的指示或默許,他們會一而再、再而三地阻撓記者提問嗎?我們看到的,是政府近年炮製大量新聞「繕稿」,以單向發佈的方式弱化傳媒功能;不少有高官出席的會議或官方活動,已不再安排記者到現場採訪。我們深切憂慮,官方的傳媒策略已明顯轉向:就算見到的,記者想問也問不到;見不到的,更不用怕會有記者問。當局建立的這道「銅牆鐵壁」,不斷試圖收窄採訪自由和公眾的知情權,挑戰我們的底線!

我們也很想相信,商議式民調像你所說那樣「科學」、「公開」及「透明」。可惜看到的卻是完全與科學、嚴謹等基本原則背道而馳,連一個行外人也看得出,針對傳媒的「隨機抽樣」錯漏百出。一份完全為官方意志「背書」的平衡資料和問卷,議題僅圈定在帶有審查性質的出版委員會、視聽廣播委員會,由官方制訂新聞從業員守則及傳媒註冊等極具爭議性的做法,問卷的預設立場將記者矮化成如同壞事做盡的無恥之徒,這是對新聞工作者的一種侮辱和污衊。當中不少問題,不僅用辭偏激、極具引導性,部份選項甚至早已定性,完全不合符客觀、獨立的科研精神。

翻查紀錄,不難發現易研方案團隊的負責人張榮顯先生,在過去僅僅16個月中,已承接至少7項政府調查項目,可謂「深得政府信任」。事實上,張榮顯先生也曾經親口向傳媒承認,這次問卷的研究範圍,是根據委託機構即新聞局的標書而製作,但在這次民調的招標文件中,並無顯示有指定的研究方向和內容,那是否意味新聞局與民調公司之間背後存在另一種「默契」?新聞局並非真的如對外宣稱般,「對修法不存在既定立場」。

我們確實很想相信,政府無意透過修法操控新聞業界,但眼見整個吊詭的修法進程步步進迫,一次又一次欲蓋彌彰的謊言,完全漠視業界的意見。局方意圖利用民調結果主導修法,強加在新聞業界身上,這樣的行徑怎能不令人心寒?

事實上,新聞局從未提出諮詢方案讓業界討論,甚至連修法的目標和方向也是藏頭露尾,從未肯坦率、平等、公開、廣泛地向業界進行諮詢。究竟兩項法律有哪些條文已不合時宜?有哪些需要廢止或增補?修法理據何在?法律實施以來出現了甚麼問題?

我們非常詫異,在12月2日發出的官方新聞稿中,新聞局竟聲稱與傳媒業界就修法「保持定期溝通會晤」,多次會見本澳傳媒機構及組織代表「聽取意見」。但實際上新聞局舉行過的,只是通知業界已拍板展開修法的「簡報會」,而非「公開諮詢會」。假如新聞局所說的「諮詢」真的存在過,假如這種「諮詢」不是閉門造車、不是檯底交易、不是另有目的,為何不能公開讓業界知悉和討論、聽取前線編採人員的意見?

貴為特區政府的副新聞發言人,如果只會睜大眼睛講大話,那特區政府的誠信何在?

假如政府是以這種虛偽、掩耳盜鈴的方式進行修法諮詢,那不光是新聞業界的悲哀,也將是社會的悲哀!


一群反惡法、反新聞審查的前線記者
201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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