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當年刪出版委員會一票被否 吳國昌遺憾 / 高天賜憂收緊新聞自由 (《正報》,02/12/2011)


【本報訊】十五年前,議員吳國昌在立法會提案,建議刪除《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內規定設立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的條文。他昨日指出,那些條文都是「惡法」,將會引發「後遺症」。對於當年未能成功把它們刪除,特區政府現在卻有意將其落實,吳國昌坦言感到遺憾。

據了解,將在十二月四日舉行的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其三大重點之一是應否設立出版委員會和廣播委員會。回顧一九九O年,立法會通過的兩個法例規定設立委員會,一直受到新聞界反對而未能成事。六年後,澳葡政府再向立法會提出設立委員會的法案,卻在新聞界反對下最終撤回。

期間,直選議員吳國昌提出修改《出版法》,其中一項建議是刪除設立出版委員會,卻在六票贊成七票反對下被否決。昨日,吳國昌接受訪問時指出,設立委員會的條文是「惡法」,由於當年擔心其引發「後遺症」,所以,向立法會提出刪除。對於未能成功刪除,他坦言:「我其實都遺憾。」吳國昌認為,當年只欠一票而無法刪除「惡法」,不是因為它們有保留價值,而是澳葡政府為了體面,不想在撤回設立委員會的法案後,又被立法議員得寸進尺刪除條文。

據吳國昌當年的理解,澳葡政府提出兩個法案既為保障新聞自由,也為矯正葡國官員眼中的、華文報章批評政府的乖張報道或評論,出版委員會正是發揮審查的作用。他指出,那個委員會不是為了正向促進傳媒發展,而是一個性質負面的機制,接受投訴並進行調查。

澳傳媒生態不同香港

吳國昌表示,無論是當年或是現在,本澳與香港的傳媒生態完全不同,本地的傳媒界過度自律和保守,也沒有因著互相競爭激烈而出現失控情況,所以,社會需要的不是制裁機制,因為,違法行為可以透過司法程序來解決,反而,更需要一個促進傳媒發展的機制。

落實惡法愚不可及

「到了現在,特區政府將兩個應該刪除的條文拿出來重新諮詢,我覺得是完全不合時宜。」吳國昌認為,政府有意落實那些「惡法」是錯誤的,他認同檢討法例,但方向應是促進傳媒發展,如:加強傳媒與政府的聯繫等。然而,政府現時的修法方向卻是完全錯誤的:「倒行逆施」。

會否擔心政府將來把「惡法」遞交立法會審議,市民在那時反對已經太遲?政府曾在市民強烈反對下把草案撤回,吳國昌覺得,政府不值得付出這代價,因為,確實嚴重打擊政府管治威信,政府不應隨便向立法會提交「惡法」。不過,他提醒,「惡法」也有可能獲得立法會通過的。


高天賜憂收緊新聞自由 

【本報訊】經諮詢傳媒界及法律界後,立法議員高天賜認為,現時沒有理由啟動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並極度懷疑,政府有意借此機會收緊言論自由,削弱市民知情權。「我希望不要修改,因為會越改越衰。因為收縮 (新聞自由) 的範圍,的確,令很多記者擔心去報道,自我審查一定越多越嚴重。」他注意到,市民至今仍未感到修法的嚴重性。

直選立法會議員高天賜已聽取傳媒界和法律界的意見,他認為現時沒有理由和證據,以致政府必需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因為,現時的民事、刑事法例對傳媒行為已有足夠規範,業界以往也沒有出現惡性或嚴重的個案。他極度懷疑,政府修訂兩法是要收緊言論自由,不想市民透過傳媒知得太多。

憂自我審查更趨嚴重

高天賜指出,特區政府現時運用很多公關手段,既聘請很多記者,也透過很多法律顧問來包裝、掩飾內部的腐爛。若很多問題不被揭露出來,社會將變得腐敗。他說:「我希望不要修改 (兩法),因為會越改越衰。因為收縮 (新聞自由) 的範圍,的確,令很多記者擔心去報道,自我審查一定越多越嚴重。」這次具爭議的修法由新聞局向行政長官提出,決定前未有公開廣泛聽取新聞界意見。隨之,該局先動用十二萬展開文獻研究,再動用三百五十多萬元聘請易研方案 (澳門) 有限公司展開商議式民調。去年,局方的新聞稿指出,政府將因應首階段的方向研究結果 (文獻研究、民意調查) 草擬法律文本。

上週五,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發出聲明反對修法調查。同日,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剛好有機會在新聞工作者協會學術部交流活動表示,不是以「數人頭」、「少數服從多數」來決定;新聞局當晚也及時發出新聞稿稱:「待調查結果出台後,並視乎收集到的意見,才決定下一步的工作。」五天之後,易研方案 (澳門) 有限公司更發出新聞稿指出,新聞業界別將以討論為重點、民調為輔的方式進行。

高天賜稱:「我們澳門有錢,可以虧蝕得起。三百萬算是甚麼?算是多少錢?在政府官員的眼內不是很多,但是,在澳居民眼內,的確是浪費。而且,嚴重的是五時花六時變,沒有方向感,沒有目標、原則來做工作,這是非常危險的。亦顯示幕後有一個計劃收緊言論自由。」易研十六個月接至少七項政府調查值得注意的是,新聞局動用大筆公帑已不是第一次受到質疑,二OO九年,該局未有公開招標,以三千二百萬批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成就展 (北京)」展覽服務。另外,易研方案 (澳門) 有限公司及相關的易研網絡研究實驗室,在短短十六個月內,已承接至少七項政府批出的調查項目。


商議式民調 探討公眾業界不同意見 

【特訊】「《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的「商議日」將於本周日(十二月四日)舉行,研究機構希望透過科學專業的民調方法,能反映出沉默的大多數對相關議題的真實想法。這是整個大中華地區首次進行的同時涉及公眾和新聞業界的商議式民調。

一般認為,傳統民意調查只能獲得公眾對議題表層的、未經深思熟慮的意見,公眾對類似《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這樣的公共議題未必關注,不同意見的大眾也很少有機會聚在一起討論公共議題。商議式民調可避免上述傳統民調有機會產生的問題。

目前,「商議日」當天已確定來澳觀察的專家學者、非政府組織(NGO)及媒體代表有六十多位,分別來自內地、香港、美國、波蘭、日本、澳洲等地。本地傳媒及有關機構正在陸續報名成為觀察員和採訪記者。

是次商議式民調強調結果的科學性及研究的中立性。首先所有樣本都經隨機抽樣得出;向參與民調者提供的平衡簡介資料是經過專家審議的;負責小組討論主持人經過訓練,以中立角色主持討論;顧問委員會和專家組成員以持多元及平衡觀點為原則所組成。

研究團隊表示,依照學術慣例,在商議式民調完成後,將公開全部問卷和平衡簡介資料,供公眾檢閱。

研究團隊多次強調,有別於傳統的定量式民意調查,商議式民意調查兼具定量與定性的特點。在問卷設計中,依照不偏不倚、平衡、研究獨立等科學原則來設計。在商議日,將有超過二十場的小組討論和四場大組問答,研究團隊將對此進行全文編譯,並形成龐大的文本資料。

商議式民調的最終目的不是簡單地以少數服從多數作結論(不同於選舉投票預測或政治人物的評價民調),也不是要尋求共識,而是透過民眾在得到充分的資訊的情況下,經過與意見不同的人的討論以及有機會向專家尋求進一步資料的情況下,所表達出來的一種經過深思熟慮的意見分析;它除了提供在參與商議日前後的知識和態度等的一種定量的數據變化外,還併發出大量的定性的主意、想法、或者人們從來沒有在公開場合裏聽過的意見,也就是沉默的大多數的真實想法。

是次商議式民調所得的專業新聞工作者的意見與普羅大眾的意見,連同研究團隊透過其他方式,例如媒體內容分析、網絡言論分析等等,將會構成這個特定議題的研究資料。研究結果並不是單純展現定量的數據,同時通過一種科學的、嚴謹的、透明的方法,在獨立研究的原則下,真實地反映各種不同的意見,而且數據背後是可以找到理據,而不是一些虛幻的純價值判斷或直覺反應。這樣,研究團隊可向委托方提供詳盡的、涵蓋不同觀點的、而且是具有代表性的參考依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