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

程翔出書記錄三年來的牢獄生涯 (「有線寬頻」,29/02/2012)

程翔出書記錄三年來的牢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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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崩潰 程翔望樑欲上吊 出書談監禁前後:囚千日無悔 (《明報》,29/02/2012)




【明報專訊】由愛國分子到因「間諜罪」被內地判囚,資深傳媒人程翔,今將發表記述冤獄千日的新書《千日無悔——我的心路歷程》。他披露,最難捱的日子,不是監獄生涯,而是首105天的「監視居住」,當時他被單獨囚禁在國家安全局招待所中,不能接觸資料、不能與人說話,甚至不見日夜,與外間隔絕,情緒如螺旋般向下沉,一度萌生自殺念頭,當局就是以這種精神折磨來逼供。最終成為官方判決依據的認罪書,就是程翔在那狀下寫的。

直到今天,程翔接受本報專訪時,仍深深記得2005年4月28日開始在北京被「監視居住」的痛苦,怒斥單獨囚禁以精神折磨方式套取口供,是非法取證,中央政府應中止這種逼供方法。「監視居住」是中國特有制度,涉嫌犯罪者在未被拘捕和起訴時,已被囚禁在一居所,被強迫招供。據報道,艾未未及劉曉波等維權人士都曾嘗過。

程翔新書長達348頁,他在書中形容,這種單獨囚禁在精神上違反人性,嚴禁值班的看守者與他聊天,剝奪他的社交權利,後期一名看守者違規對他噓寒問暖,當那人要調走時,程翔向他下跪道謝。

跪謝曾噓寒問暖看守者

國安以厚窗簾阻隔自然光,房間只有24小時都亮的燈,令人晨昏顛倒,不知時間。書中稱,要判斷晝夜只靠看守者的反應,當看守者定時定刻送飯來,便是白天;當看守者在打盹,或對他說「該睡了」,便是黑夜。直到程翔寫了認罪書,看守者才打開窗簾,讓他見到日光,書中描述﹕「我問他為什麼這麼好?他笑笑說﹕『這是領導對你的獎勵。』」

不准見自然光 不准運動

程翔在專訪時解釋﹕「那時深深體會到,平時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自然光,這個上帝的賞賜,竟然會變成別人的刑具,你不經歷過,是體會不到的。」

被困在招待所,甚至連運動都不准許,後期程翔才獲准一日可做3次健身操。他在書中透露,有些被監管的人,甚至只准平躺在上,只有吃喝和大小便時才准坐起來,除非肯坦白招供。

這種剝奪人性的折磨,令程翔出現失眠、心律不齊、便秘、體重急降等徵狀,而自我懷疑更令情緒走向自的道路。

他形容,自己當時不斷質疑是否人生所有決定都錯了,才會落到這死胡同,畢業後同學打政府工環境很好,自己走知識分子愛國道路,卻落得這下場。

他在書中描述自己尋死的傾向,「我開始注意電掣、橫樑、玻璃器皿」,甚至呆呆凝視看守者帶來的膠袋,看守者發覺他目光異常,即把塑膠袋拿走,還勸他「看開一點」。

終寫認罪書 獲拉開窗簾獎勵

在這種狀態下,05年5月底程翔經辦案人員「循循善誘」,寫了「自證有罪」的認罪書,當中包括假如歐亞基金會是間諜機構,而他為歐亞基金會寫文章,承認自己可能構成間諜罪,感到歉意及願承擔法律責任。其後看守員允許他與太太通電話,及讓他見自然光。這兩個「獎勵」讓他恢復正常思維,馬上意識到這份「認罪書」對自己不利,要求撤銷及改寫,但國安方面不同意,最終這認罪書成為一審法院判決的理據。

明報記者 周展鴻


3年減50磅 至今仍心悸

【明報專訊】程翔在3年被拘禁的日子裏,體重由178磅跌至出獄時的128磅,跌了50磅之多,出獄後第一次照鏡,發現自己這麼瘦,嚇了一跳,並拍下照片。程翔在書中形容,至今仍未能根治被拘禁時出現的心悸問題,更出現感知扭曲,回港後仍迷失方向感,兩度差點撞車。

返港失方向感 兩度險撞車

不過,程翔稱書名為《千日不悔》,是指無悔自己人生的路,即知識分子愛國的道路。他稱自己人生四大抉擇﹕1974年加入香港《文匯報》、1980年決定長駐北京、1989年六四事件後離開《文匯報》、1998年任新加坡《海峽時報》駐台記者,首要考慮都是中國的需要,而非自己前途升遷。

程翔說﹕「這條路走下來很坎坷,但不是我的錯,是制度出錯。我今後仍會對國家盡我國民的責任。」他形容自己很迂腐,仍認為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又指中國歷史上很多知識分子因文賈禍,是民族悲哀,「1949年以來對知識分子的扼殺、摧殘,相比之下我們算得什麼,毛澤東整人整到自殺,家破人亡,我自己還『好地地』」。

這是三年來第一次有機會照鏡看到自己全身,赫然發覺鏡中人消瘦得僅僅剩下皮和骨,就如我在參觀納粹集中營所見照片中的犯人。


被捕或因中共最高層權鬥

【明報專訊】程翔2005年突然在內地被拘禁,其後被判間諜罪罪成,只因幫歐亞基金會寫文章。程翔對本報透露,稍後會出書詳談案情,但強調自己可能不知不覺間被動地介入了中共最高層的權力鬥爭,被一方拿來開刀,以打擊另一方。他在書中透露,在扣押期間,有人對他說﹕「真正被捕的原因,你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

辦案人員逼國安法5罪選1

程翔在書中列舉了香港法制和內地法制的分別,他從拘捕一刻已被假定有罪,辦案人員竟將《國家安全法》第4條的5項罪,要求自選一項最有可能的,包括陰謀顛覆政府、參加間諜組織、竊取國家秘密、策動國家工作人員叛變、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

在「監視居住」時所撰的認罪書,他事後分析是基於他對國家安全負責任,才會寫萬一自己犯了間諜罪,會感歉意和願承擔刑責,但他同時亦寫明自己不知歐亞基金會屬間諜組織。按中國「間諜罪」,若不慎泄密不成罪行,但法官仍判他罪名成立。

書中描述,他的代表律師在北京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時,追問法官為何這樣判,法官卻說﹕「請你不要追問,原因你是應該明白的。」

盼23條立法時落實程序公義

程翔在專訪中說,希望香港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能夠落實無罪推定的程序公義,因為香港的普通法下,如果程序上出現問題,可以令控罪不成立,然而內地雖有法規,卻不准犯人有緘默權,加上以「監視居住」逼供,令到無罪假定不能推行。

程翔認為,將來23條立法下的國家機密定義,不應由中國政府機構任意指定,否則內地政治檢控、不理程序的一套便會帶入香港。

也可以肯定的說,我被捕也不是因所謂的『泄露國家機密』……在整個審訊過程中,從沒有向我追查過哪些國家機密懷疑被我『盜竊』了或者『泄露』。


與囚友握手「觸電」 自疑同性戀

【明報專訊】牢獄生涯,讓程翔感受到中國監獄對囚犯的心理摧殘,被貶為「會說話的狗」,又發現囚犯的心理變態行為,包括極端的粗口爛舌,以至類同性戀行為,包括互相撫摸、偷襲下體等。程翔有次與其中一名囚犯握手時,竟然有觸電的感覺,他一度擔心自己是否有同性戀傾向,但後來認為只是長期缺乏人與人之間身體接觸的生理反應而已。

與獄卒說話須蹲下

程翔形容,2005年4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共1020日,是一生最黑暗的日子,頭105天是「監視居住」,508天被囚在看守所,407天分別囚在北京市天河監獄及廣州監獄。他的編號是5022,因為他是05年第22個收監的人。

監獄中,人就如狗,程翔與獄卒講話時,規定要蹲下,然後說自己是罪犯程翔、犯什麼罪、刑期多久等。囚犯要剃光頭,穿條狀紋制服,內衣服也有監獄標誌,佩戴有照片、姓名、編號和罪名的胸章。

在天河監獄時,每天要被點名7次,每晚7時在操場集合等看新聞聯播,要管教喝一聲「抬頭」才可昂起頭看電視,否則會被強行按下頭,或被敲打腦袋。他形容第一頓牢飯是炒青菜,裏面有一點點肉,一盤以水為主的青菜湯和一盤白米飯,分量很少。

其後到廣州監獄服刑時,獄方安排了3名囚犯「看管」程翔,避免程翔與其他囚犯接觸。他在書中稱,由於囚犯長期被剝奪一些人性需要,因此不少人有心理變態行為,例如極端的粗口爛舌及類同性戀行為,如「拉手、搭肩、從後面環抱對方、躺在對方大腿、互相撫摸」,甚至半開玩笑式的偷襲對方下體。

囚犯極端粗口爛舌 互抱互摸

程翔憶述有次感謝一名囚犯在前一天幫他完成任務,對方熱烈與他握手,「竟然使我感到有股熱流從他手上傳過來,我渾身有如觸電般振奮起來」。他稱當時擔心自己是否有同性戀的傾向,後來認為沒有,只是長時間缺乏人與人之間的身體接觸,才會有這種觸電感覺。
我從自己的經驗,總結出所謂入監教育,主要是要對犯人從身體上、精神上深深打下『罪犯』、『監躉』的烙印。


 間諜罪判5年 各界聲援

【明報專訊】62歲的資深傳媒人程翔,2005年4月22日突然在廣州被拘捕,其後被指為歐亞基金會提供情報,被控間諜罪。儘管多名建制派和民主派人士均為他聲援,積極爭取中央釋放他,但程翔最終在2006年8月被判監5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

法院披露的案情指程翔在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向中華民國間諜組織代理人薛某和戴某,提供國家秘密及情報。不過,程翔強調他沒有做間諜的意圖,亦沒獲取任何國家機密。2008年2月4日程翔獲准假釋,返港過年。

斷腳記者撤離敘國 (《明報》,29/02/2012)

【明報專訊】敘利亞軍隊日前炮擊霍姆斯市反對派記者中心,造成兩名西方記者殉職、兩人受傷。外交消息稱,受傷的兩人,包括《星期日泰晤士報》攝影師康羅伊(Paul Conroy)及法國女記者布維耶(Edith Bouvier)已被偷偷送出敘國,現時在黎巴嫩,安全無慮。康羅伊雙腳受傷,急須動手術。

法新社

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國際記聯致函中國領導人促自由採訪烏坎村選舉 (「國際記者聯會」,28/02/2012)

公開信致

中國國家主席兼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先生

中國總理溫家寶先生

中國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先生


事由:自由採訪烏坎村選舉



國際記者聯會在三月四日中國南部廣東省陸豐市烏坎村選舉前夕,至誠信函予中國中央政府促請 貴國能遵守中國憲法及非中國大陸媒體採訪規則所訂的條款,展示  貴國信諾有一個公平兼自由的新聞採訪環境。

自八零年代,中國中央政府已鼓勵村鎮進行直接選舉。今年二月一及十一日,在逾八千名合資格的烏坎村村民中有逾八成人選出十一名選舉委員會代表,七個村民小組組長及一百零七名村代表,就即將三月一日的村委會選舉做準備及監督。

在二月進行的兩次選舉中,本會接獲來自海外、中國大陸及香港的記者投訴指,他們在採訪選舉時遇到不公平對待,分別被公職人員阻止停留或進入村內。本會獲悉有部份媒體獲准入村採訪,但有關媒體都是直接受制予政府。在村民的協助下,部份被阻記者最終能進內採訪。

本會現來函促請  貴國注意,根據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第十七條,及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第四條均註明,所有記者在中國境內履行採訪職務時有獲得公平對待的權利。這些法律及規則均是中國政府自行訂定及執行的法規。

雖然,本會認為上述法規內設定的限制有違新聞自由的原則,但是,亦獲悉在中國境內採訪的記者仍會配合,惟記者的讓步並未能換取他們履行採訪自由的權利。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國國務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曾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會繼續向國際傳播中國的國情,積極開展國際公關宣傳和媒體對外交流合作,著力宣傳中國基本國情、價值觀念、發展道路、內外政策,著力展現中國開放及朝著和平發展步伐予國際社會。」

本會相信中國政府各層級都有責任依從這準則。一個政府具有良好管治必須有公平及透明度,過程中媒體擔當重要的角色負責報導政府的政策及計畫。倘若中國中央政府決意展示真正的中國予國際社會,是完全沒有理由妨礙或審查記者的工作。

 國際記者聯會呼籲中國主席胡錦濤、總理溫家寶及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徹查,烏坎村選舉期間干擾記者採訪的事情,確保在三月四日烏坎村選舉時,不會再有同類事情發生在中國大陸、香港及海外媒體記者身上。


此致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


國際記者聯會 (亞太區) 分會
二零一二年二月廿八日

亞視攝記訪特首 遭懷疑便衣推撞 (《明報》,28/02/2012)


【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連日被傳媒追訪被富豪款待事件,昨日早上他到中環堅道主教座堂祈禱時,亦引來大批傳媒,其間亞洲電視攝影師表示被一名便衣人推撞心口,同時交通警指該人為「沙展」。但該涉推人者在攝影師要求下拒絕出示警察委任證以證實身分,並離開現場。攝影師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警方表示,昨上午接獲一名姓葉男子報案稱被警員推撞,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正跟進調查。

被碰撞38歲男子葉栢健(圖),約5年前入職亞洲電視擔任攝影師。昨上午約8時,葉栢健手提攝影機,與其他攝影師於主教座堂門外採訪特首曾蔭權。葉栢健表示,其間攝影機遭一名便衣人用身體擋着,及遭該人推撞心口,感到「心口突然好痛」,但因專注攝錄,故未留意該人以什麼方式推撞。

被稱「沙展」 拒出示警察委任證

葉栢健說,至曾蔭權乘車離開後,該人欲離開,葉上前詢問該人身分,但該人拒絕回應,只重複說,「大家做嘢啫」,在場的交通警則稱該人為「沙展」,葉要求該人出示警察委任證,但該人拒絕並離開現場。

葉續稱,他即向交通警表示被該人襲擊,並要求送院,葉及後被送至瑪麗醫院,治理後無礙,其後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訪林書豪 央視記者提問捱轟 (《明報》,28/02/2012)

【明報專訊】中央電視台昨播出對美國職業籃球聯盟(NBA)新星林書豪的專訪。訪問中,央視記者問林書豪會否代表中國出賽,林書豪表示自己尚未決定。對於央視記者的提問,不少網民直言「太不靠譜」(沒有道理)。台灣藝人林熙蕾的丈夫楊晨也在微博上留言說﹕「搞不懂為何贏金牌那麼重要,需要生在別國的人幫你打國家隊。」

林:未決定會否代表國家隊

林書豪生於美國,父母是台灣移民,祖籍是福建,他走紅後,有關「林書豪是什麼人」的問題成為熱門話題。在專訪中,央視記者先問林書豪會否會代表中國男籃打球,林書豪回答「尚未決定,也許等到這個夏天再來決定」。記者再追問林書豪會否代表中國打國際賽,林書豪說:「我從沒說不,但我真的尚未決定。」

專訪播出後,不少網民在微博上抨擊央視記者提問不當,「拜託以後不要問這種問題了,人家必定是美國人,只不過是黃皮膚而已,怎麼會放棄美國籍呢?」、「央視記者問林書豪是否到中國打球,真的是頭腦發昏」、「央視記者問得也太不靠譜了吧」。同樣是美籍華裔,台灣藝人林熙蕾的丈夫楊晨也留言批評央視記者要「別國的人幫你打國家隊」,但他其後刪除留言。

有關央視的專訪,兩岸媒體的報道各有不同。台灣中央社強調林書豪是「台裔」,又指他用「有台灣味的國語」跟觀眾問好,而內地傳媒中新社則未提林書豪國籍,指他用「中文」向球迷問好。

2012年2月27日 星期一

拒答查詢無記招 曾牙膏擠足一周 (《明報》,27/02/2012)


政府新聞處在清晨6時45分(紅框示),才通知傳媒曾蔭權將於1小時15分鐘後到商台接受訪問。(劉焌陶攝)

【明報專訊】上周開始,傳媒連日報道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事件,但至今他只在上周三選擇性地接受港台和無綫新聞訪問解畫,同日面對記者提問更反指傳媒「陰謀論」,堅持問心無愧,之後幾天亦拒絕回應查詢,昨同樣只肯在《南華早報》撰文和接受商台訪問,「擠牙膏」式交代,一直沒正式召開記者會面對一眾傳媒。

曾蔭權昨晨8時於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接受訪問,新聞處清晨6時45分才發稿通知傳媒,訪問初期曾蔭權面容繃緊,同行的特首辦主任梁卓偉也忍不住主動「提醒」他要歡容一點、保持笑容,隨即遭主持人揶揄「特首是有名『』的!」

清晨6時通知傳媒﹕8時上電台

每當曾蔭權面對主持人較尖銳提問,如質疑他「確實有坐過富豪的私人遊艇和飛機,怎取信於港人」、「遊行人士認定他是香港第一貪官」,他回答前均先嘆氣。

對於傳媒連日報道,曾蔭權有備而來,帶同數頁「貓紙」,多次謹慎翻閱交代相關銀碼及日期,但仍拒絕說出事實的全部,包括私人飛機遊艇由誰人擁有?他所謂已付的船費、機票費是何時繳付等。昨日電台訪問結束後,他亦只肯答一條記者提問,對周三會否出席立法會亦不回應。

本報連日來向特首辦詢問,曾蔭權捐出的酒藏中,由他人贈送的有多少支?為何接受有關禮物不用申報?其他官員曾否應邀乘坐私人飛機或遊艇等,特首辦和新聞處至今未覆。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