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全力聲援並支持《南方周末》、《新京報》等內地新聞同業 (「香港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10/01/2013)


內地《南方周末》新年獻詞及特刊,被廣東省宣傳部門趁該報編採人員放假時,攻其不備,強行篡改及「下重手」調整版面內容,令出街的刊物調子大改,內容錯漏百出。

此事進一步捅開了內地新聞審查機制和長官意志的醜陋,亦顯露了此等審查手法的粗暴和拙劣。同時,當局的做法亦挑戰了新聞界和知識分子的底線。

同時,《南方周末》員工更曝出,一年內被當局撤稿達1034篇,即平均每期被刪除20篇文章,數量驚人。而審稿的形式,亦由以往的「事後作品審查」,改為現在的「事前題目審批」,手法得寸進尺,令人擔憂。這種種跡象不禁讓人懷疑,新任的廣東省宣傳部長庹震上台後,作為改革開放前沿的廣東,傳媒運作是否在走保守和高壓的逆流?

此外,南方報系出身、已收歸北京市委宣傳部的《新京報》,因為拒絕轉載《環球時報》對《南周》的評論,有消息說當局曾恐嚇,如有不從,即解散報社,令午夜在報社開會的《新京報》員工聲淚俱下,而社長更傳出以口頭辭職相搏。

香港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全力聲援並支持《南方周末》、《新京報》等內地新聞同業,並鄭重要求內地有關部門:

1.以公平、公開、公正的手法調查《南周》事件,如發現有任何官員違規、瀆職,應依法、依規、依紀懲處。

2.不得對《南方周末》的編採人員、聲援的新聞工作者和各界人士秋後算帳。

3.全面檢討並逐步撤銷現行的新聞審查制度。

4.貫徹落實中國《憲法》第35條,保障公民的言論及出版自由。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5.認真履行《報紙出版管理規定》第5條,尊重新聞機構應有的編採權利。
【《報紙出版管理規定》第5條:報紙出版單位負責報紙的編輯、出版等報紙出版活動。報紙出版單位合法的出版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擾、阻止、破壞報紙的出版】

6.內地新聞出版總署最近要求內地傳媒,遵循「普適性」的新聞規律,以提升中國媒體在海外的公信力,以收潤物無聲之效。聯席希望內地當局能帶頭遵循「普適性」的新聞規律,以提升自身的公信力。

7.在「為黨說話?還是為人民說話?」和「說良心話,還是說違心話」之間,當局應給予新聞工作者一個健康的土壤。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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