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

記協發動聯署 促查冊撤禁 (《明報》,10/01/2013)



【明報專訊】政府修訂《公司條例》後,封殺公眾和傳媒查閱公司註冊董事住址及身分證號碼。香港記者協會昨宣布發動聯署,要求當局撤回修訂,並稱不排除有更進一步行動。有市民也批評此舉可能助長商業貪污:「政府為了一己私利,而影響整個商業運作,香港的世界商業評級會降低,廉潔社會都會影響!」

市民指背景資料經商有用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也要求,政府應繼續開放原有的公司註冊董事資料,供公眾和傳媒調查,稍候會開會商量應對細節。

市民陳先生昨致電商台反對修例,自言以前在打工當管理層期間,曾懷疑下屬與其他公司有貪污勾結,就會查閱一下公司註冊,看看他們是否有聯繫。他說,經商者往往要查閱客戶、供應商的董事背景,若資料不足,部分項目會連向銀行借錢都有問題。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發言人杜耀明表示,政府聲稱《公司條例》的修訂是參考英國的做法,但英國的政治制度早已不是「君權神授」,「他們的議會是通過全面普選產生,對社會和政府都能發揮巨大監督作用,英國修訂法律,是基於他們整個社會和政治的情。香港沒有普選,根本不一樣。」杜耀明說,香港媒體對政府發揮極大監督作用,修例等於廢掉記者監督權貴的武功。

麥燕庭﹕公開資料助減少貪污

香港記者協會則發表聲明,形容修例屬「開資訊自由倒車」。記協主席麥燕庭表示,公開公司董事資料有助維護公司小股東權益、監察洗黑錢活動、減少貪污。

麥燕庭指出,記者屢藉查閱公司董事個人資料,向市民披露權貴的不道德行為,如發展局長陳茂波曾任董事的公司經營房、前行政會議成員劉皇發漏報公司利益及物業買賣、區議會種票風波、「天匯」天價單位托市疑雲等,卻鮮有聽聞有關公開資料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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