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學者記協轟收緊查冊 揭陳茂波房區會種票關鍵 (《明報》,09/01/2013)



【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陳茂波房醜聞、區議會種票疑雲等多宗牽涉公眾利益的轟動新聞,均是傳媒循公司註冊處查冊揭發;不過,政府擬修訂《公司條例》,不容傳媒及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董事住址及身分證號碼。傳媒學者及記協批評,政府做法違背申訴專員公署研究的《資訊自由法》理念;靠查冊核對無良僱主身分的勞工界亦批評政府犧牲勞工權利,表明會抗議。

《公司條例》的主體法例去年7月已獲立法會通過,13條附例將於2月起分批提交立會,政府目標今年7月前完成立法,當中牽涉董事資料的條文訂明,日後只有公職人員及公共機構、清盤人、接管人及破產案受託人等,可為履行職能索取所需資料。

附例2月交立會 不容公眾查閱

政府曾於2010年就草案提出諮詢,大部分商界團體贊成禁止公眾查閱,多個專業團體認為應維持現狀。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當年提交文件均指出,未有象顯示披露住址會造成濫用如纏擾股東,而中國人社會常見同名同姓,身分證號碼是最有效核對身分的方法。銀行公會則指出,公開資料有助監察洗黑錢及增加董事責任感。

欠薪難追 職工盟:犧牲勞工權利

當日表達反對的還有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及職工盟,指出僱主欠薪,僱員及債權人可短時間查閱董事資料。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昨表示,對政府罔顧團體反對感失望,「顧及老細私隱、犧牲勞工權利!」他解釋,僱主常以破產為由欠薪,但工會查冊時往往發現股東擁有多間公司並運作暢順。該會將向立會表達意見及在法案審議時抗議。

記者:違背《資訊自由法》精神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昨發聲明,擔心修例將嚴重打擊新聞界,聯席對此擔憂及焦慮。聯席指查冊一向是記者偵查報道的重要工具,有助揭露高官或議員的利益衝突,批評政府等同扼殺記者重要消息來源。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批評,條例削弱市民知情權,並指政府從未諮詢新聞界,「最好靜靜雞過了無人知」,她批評政府做法與申訴專員公署研究的《資訊自由法》精神相違背。她不希望政府強行通過,最終要提呈司法覆核。

議員﹕推翻機會渺茫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坦言,現階段若由議員提出修訂推翻附屬法例,需經立法會大會分組點票,機會十分渺茫,她會爭取加入審議條例成立的法案小組委員會反映意見,促使政府修訂,便毋須經大會分組點票。《公司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民主黨涂謹申表示,當日曾就此項在草案辯論時提出抗議,但最終因工商界支持而通過。公民黨梁家傑則建議政府在平衡公眾知情權和私隱上中間落墨,如身分證只公布3個號碼、住址則寫居住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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