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禁查董事資料 方便大陸權貴洗錢 (《蘋果日報》,01/01/2013)

《公司條例》修訂後,像陳茂波經營劏房的深入調查新聞日後恐絕迹。


【本報訊】政府修訂《公司條例》,禁止公眾查閱註冊公司董事住址及身份證號碼等資料,引起新聞界強烈反響。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指出,外媒就是利用本港的公司註冊董事資料,揭發溫家寶和習近平家族擁有龐大資產。新例一旦生效,變相方便內地權貴透過香港洗黑錢,「傳媒監察唔到政府有冇貪污腐敗,方便大陸官員為所欲為。究竟政府修例係為香港人,定係為大陸?」

「好多深入偵查報道消失」

區議會選舉種票、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經營劏房等醜聞,都是靠傳媒追查公司註冊董事資料而揭發。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發言人杜耀明批評,修例是趕絕記者、妨礙新聞自由,記者日後追查政府官員以公司名義從事買賣交易的記錄時,再也無法透過身份證及住址核實身份,「好多深入偵查報道消失,權貴掩住半邊嘴笑,最開心可能係陳茂波、林奮強。」聯席正計劃發起業界抗爭行動。

政府本年度將附屬法例分三次提交立法會討論,明年正式實施。民主黨涂謹申指出,附例訂明公司註冊官可批准某些人士查閱上述資料,或可從此處入手,擴大可查閱範圍,「唔係冇彎轉,不過如果工商界繼續撐,咪冇機會囉。」他強調,董事資料必須保持透明度,「開公司做生意接觸對象係全香港人,如果有個李嘉誠叫我幫襯,冇住址又冇身份證號碼核實身份,我點知係咪同名同姓?」

公民黨湯家驊表示,現時提出推翻條文需經分組點票,在建制派護航下幾乎已成定局,又指因新例「寫得好清楚」,就算日後傳媒以公眾利益為由查閱董事資料遭拒絕,也難以要求法庭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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