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8日 星期四

勿再錯下去 學社遞信促新聞局糾正 (《正報》,08/12/2011)


 【本報訊】新聞局動用三百五十萬公帑託易研方案進行的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諮詢問題多多,為此新澳門學社向新聞局局長遞信,促當局能及早糾正錯誤,勿再以預設立場的諮詢忽悠民意和業界。

假諮詢 扮民主

新澳門學社一行四人,昨日往新聞局,遞交寫有「虛以委蛇,粉飾大平,新聞局長收」、「新聞局、易燃謊案扮民主(Democracy pretended)」信件,由職員接收。

理事長周庭希稱,今次遞信是針前當局託調查機構做的商議式民調,由於有成員參與其中,故發現內裡問題多多,如把市民安排討論未完全了解的專業議題,平衡資料沒將有關歷史背景資料交代清楚,又極具有引導性,包括詳寫監管的支持意見,反對的則甚短等。

周認為,今趟是給人感覺是做了白老鼠,政府花了三百五十萬,又請多位專家過來參與,但連平衡資料也出現許多邏輯、錯誤、瑕疵等技術問題,實在是不可以接受,而且,過程中又限制傳媒採詐,似黑箱作業,當中種種問題,與講求科學、公開和透明的民意調查宗旨完全背道而馳。

口不對心 遮掩意圖

雖然不管是特首崔世安,還是新聞局局長陳致平,都重申修兩法沒預設立場,不過,理事吳國昌指出,新聞局委託私人機構做民調,表明上聲稱沒有預設立場,而實際上給民調公司的指令已是有預設立場,只是把有關意圖遮遮掩掩,「新聞局他表面上話:我無預設立場。實際上一擺出來,嘩!原來個立場好清楚,聚焦好明確,係口講一套,心講一套!」

吳國昌認為,許多時候,官方會透過好多不同的諮詢方式,去擺布民意、隨意發揮、演繹,他舉例如學社小潭山公投所得的千多份意見被合而為一就是一實例。所以,商議式民調沒有什麼錯,錯是在官方的本心和聚焦的立場,讓這種先進的民調「被出賣、被扭曲」。

是良心公司 應坦承交代
對於有關調研公司,吳國昌說,該公司故然有許多方面有問題,但根本原因,是官方設有局限,指示其這樣做所致,希望新聞局能先糾正,「如果出錢那個,自己不糾正個方向的話。那受你錢的人,如果有專業良心的,唯有將一切遇到的問題,將之攤開來;如果專業良心不足,就只能草草了事。」

吳國昌等促請,新聞局能真正開放立場,將修法重點放在積極面上,朝促進傳媒專業自由發展、加強傳媒的社會監察力、保障新聞自由、清除採訪自由的障礙等方面去考慮,並不要再聚焦在一些現時既不迫切,且可能有反效果的具制裁性質的機制。


兩委員會存廢 政府無既定立場
【特訊】就有團體向新聞局表達對《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的意見,新聞局回應如下:
《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頒佈至今逾20年,對於法律已有明文規定的出版委員會、廣播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中葡文傳媒界一直存有不同意見,政府有責任推動各方討論,探討兩個委員會的存廢問題,解決法律未能全面落實的狀況。

去函約晤傳媒組織機構聽意見

政府已多次重申,對兩個委員會的存廢問題沒有既定立場,希望涉及業界專業規範的問題由業界自行決定。為了進一步諮詢傳媒業界,新聞局已去函約晤各傳媒組織和傳媒機構,希望業界能充分表達對修法的意見。 

續撐商議式民調

商議式民意調查是國際註冊的民意調查方式,由美國史丹福大學教授James Fishkin於1988年創立,其程序及科學分析方法具有嚴謹的學術規範,在全球19個國家地區成功實踐超過70多場,涉及的議題廣泛,累積了豐富的經驗。新聞局尊重研究團隊的學術自由、其專業及在學術規範內的科學方法。研究團隊在完成商議式民調後,將依慣例公開全部問卷、平衡簡介資料及數據分析結果,供公眾檢驗。

《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意調查研究團隊由易研方案、美國史丹福大學、葡國里斯本大學學院及香港浸會大學的專家學者組成,包括James Fishkin教授。研究團隊嚴格按照商議式民意調查的專業方式和既定程序,貫徹科學、公開和透明的原則,開展和推進兩法民調各個環節的工作,讓媒體和大眾知悉和參與民調整個過程。

《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意調查已於12月4日舉行,公眾組及專業組對兩法相關議題積極表達意見,開展討論和交流,類似的諮詢活動是首次在本澳舉行,是一次寶貴的經驗,更是澳門公民參與的一個重要印記。新聞局十分感謝當日經隨機抽樣方式參與的市民,以及出席討論的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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