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穗記者純玩團遊港 送免稅店「自由活動」(《明報》,07/10/2013)

【明報專訊】內地傳媒《廣州日報》於十一期間派出記者「放蛇」,在廣州東方國際旅行社報名參加一天「純玩團」來港,團費索價168元人民幣(約210港元),結果在港遊覽行程中,突然被帶到免稅店作為時90分鐘的「自由活動」,報道指有團友不諳香港街道而不敢走遠,質疑旅社以「自由活動」為名,變相「困住」旅客在店內消費。

《廣州日報》記者在10月1日、即內地新例實施當天報團,報名時所知行程包括遊覽黃大仙、星光大道、淺水灣、太平山及金紫荊廣場等,詎料到真正訪港當天,團友即接獲本港接待導遊派發另一行程表,內容提到會在「一大型商圈」自由活動,時間長達90分鐘,與報團時強調「純玩」有出入。

報道續指出,該「商圈」為尖東DFS環球免稅店,導遊抵達後即指示旅遊巴駛走,並要求團友90分鐘後在店門口集合。對此,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認為,新例初行難杜絕旅社「鑽空子」,想盡方法維持原有利益及經營手法,但他認為內地當局決心改革旅業,盼兩地同業做到守法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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