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誤報江死訊亞視罰 30萬 王征甩難 黑手直指鄺凱迎 (《蘋果日報》,06/12/2011)

亞洲電視今年 7月 6日在六點鐘新聞報道中誤報江澤民死訊。 亞洲電視畫面

廣管局主席何沛謙(中)表示,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及未有盡快撤回,判罰款 30萬元。

【本報訊】亞洲電視今年 7月誤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死訊,廣播事務管理局裁定亞視報道不準確及延誤更正,罰款 30萬元,創同類個案最高紀錄。局方指是亞視高級副總裁鄺凱迎兩度下令新聞部高層梁家榮及譚衞兒盡快播出死訊的,但對於被質疑是「幕後黑手」的亞視投資者王征,廣管局卻稱他在事件中的角色並非調查重點。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鄺凱迎干預新聞編輯自主,應引咎辭職。記者:張文傑 麥志榮

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翌日才撤回報道,廣管局共接獲 45宗投訴。廣管局主席何沛謙昨召開記者會公佈調查結果,並批評鄺凱迎代表亞視提交的書面陳述前後矛盾:亞視 8月時曾表示新聞部是基於一個當時有理由相信可靠的外間消息來源報道, 10月卻指新聞部根據一個或多個消息來源。廣管局斥亞視態度不負責任、無提供準確資料,對此表示遺憾。

兩度下令播出稱承擔責任
廣管局指出,鄺凱迎 7月 6日在本港台六點鐘新聞報道播放時,致電新聞部副總裁譚衞兒,稱收到江澤民死訊的可靠消息,促盡快報道,並稱他或亞視會承擔責任。譚衞兒及其上司新聞部高級副總裁梁家榮曾設法循其他渠道核實消息但不果,梁家榮致電鄺凱迎指要更多時間核實,但鄺凱迎再次要求盡快報道,又再保證他或亞視會承擔責任。梁家榮最終決定於當日 6時 36分播出報道。

梁家榮要求勒停特備節目

梁家榮及譚衞兒在報道出街後繼續循多方查證死訊真偽,發現消息真實性存疑, 7時許開始在報道中加插「官方仍未正式公佈」的字句,但台徽已轉成灰色。其後鄺凱迎在梁家榮要求下取消播出特備節目,並將台徽回復橙色,但鄺凱迎仍指示新聞部在當晚夜間新聞中繼續報道「死訊」。

何沛謙表示,綜合資料後判斷,亞視無盡合理努力查證江澤民死訊之準確性就報道消息,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第 9章 1A段,也未有履行亞視新聞部本身的指引「越是重大新聞,越需尋找越多消息來源證實,通常至少二個或以上」。局方指,新華社 7月 7日中午澄清死訊屬謠傳,但亞視在四小時後才撤回報道,而非盡快更正,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第 9章 7( e)段。

正調查王征管理控制角色

不過,廣管局不肯為亞視管理層是否干預新聞部下定論,指亞視編輯自主不屬局方規管範疇,而王征也非調查重點,但他在亞視管理和控制上擔任的角色,則仍在調查,將來會交代。亞視發表聲明稱接受裁決,但對報告個別內容持保留態度,表示會吸取教訓,繼續「良心路線」。亞視表示鄺凱迎正休假,王征、梁家榮及譚衞兒未有回應。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指,鄺凱迎明顯干預新聞部編輯自主,「罰 30萬太便宜,要辭職先可以挽回亞視嘅公信力,亦有助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認為,今次罰款金額反映亞視的過失非常嚴重,可能影響亞視日後續牌。

亞視誤報及撤回江澤民死訊經過
─ 06/07晚上─
18:00後
.六點鐘新聞播放時,鄺凱迎致電譚衞兒,指收到江死訊可靠消息,要求盡快播出
.譚衞兒與梁家榮查證不果
.梁與鄺通電話,鄺再要求盡快播出
18:36 播出死訊
18:43 鄺決定當晚 9時半播放江澤民特輯
19:16 梁及譚查證後對死訊存疑,指示報道要補充官方未正式公佈
19:17 鄺經盛品儒同意,指示台徽轉灰色
20:00後 梁及譚肯定江死訊不確,要求停報、取消特輯及將台徽轉回橙色
21:16 字幕宣佈取消特輯
22:31 夜間新聞繼續報道江死訊
22:49 台徽轉回橙色
─ 07/07─
12:13 新華社澄清江死訊屬謠言,亞視十二點半新聞報道此則澄清
16:00 王征向記者稱從新聞中才得知消息
16:40 亞視正式撤回死訊報道並致歉
18:00 亞視六點新聞播出撤回死訊報道
資料來源:廣管局


話你知
1976年入麗的 鄺凱迎七朝元老

亞視高級副總裁鄺凱迎是梁家榮任職亞視時的頂頭上司,鄺凱迎任職亞視及亞視前身麗的電視長達 35年,經歷過七次「改朝換代」,服務過多個不同作風的老闆,依然屹立不倒,在電視行內有「七朝元老」及「亞洲鐵人」之稱。

60歲的鄺凱迎畢業於浸會學院,修讀社會科學及中國文化, 1972年至 76年間曾任職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及足球總會。他為足球總會工作時,看見電視台轉播足球賽事,對電視產生興趣,後來更轉行。 1976年,他加入麗的電視任執行經理。 1982年麗的易名亞洲電視,鄺凱迎留任,歷任節目經理、節目總監、助理行政總裁、顧問、高級副總裁等職位。

《蘋果》記者


盛品儒被張文光質疑講大話。
誠信破產
矢口否認鄺是消息人士 盛品儒立會講大話

誰是誤傳江澤民死訊的幕後黑手?鄺凱迎其實一直都是最有嫌疑的人物之一。王征的親信、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今年 9月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召開的特別會議上,亦被議員當面指名道姓質問:鄺凱迎是否該名消息人士?盛品儒當時矢口否認。議員昨批評盛品儒講大話,指他應該辭職,更認為當局甚至需要研究是否吊銷亞視的廣播牌照。

張文光促辭職謝罪

立法會資訊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在 9月 19日就亞視誤播江死訊一事召開特別會議,盛品儒代表亞視出席,而鄺凱迎當日並無出席。當時民主黨議員張文光質問他:「邊個係消息人士?王征、盛品儒你自己,抑或鄺凱迎,邊個落命令?」盛當時一度迴避直接回答,稱不清楚,但在張文光追問下,最後明確表示:「唔係,我哋確認過,三位都唔係。」

張文光昨在廣管局公佈結果後質疑,盛品儒當時無講真話、誠信有問題。他指盛品儒作為亞視高層,在立法會上的行為已影響亞視的公信力,應考慮辭職。民主黨另一議員李永達亦批評,盛品儒明顯講大話,當局需研究是否吊銷亞視的廣播牌照。

30多歲的盛品儒是王征的堂弟,在上海出生,據稱是清朝官員盛宣懷的後人。他留學加拿大,曾從事資訊科技業及銀行業,去年 3月空降出任亞視執行董事,同年 7月將蔡衍明陣營的行政總裁胡競英停職。死訊風波另一主角王征原本姓盛,父親盛毓南與妻子王雲飛離婚後,王征因跟隨母親生活而改姓王。

立法會資訊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毓民表示,會徵詢議員意見,最快可於下星期一的會議加插議程,跟進管廣局的報告。他會邀請廣管局主席、亞視的盛品儒及鄺凱迎出席會議,討論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的調查及懲處詳情,亦會研究是否需要成立專責調查委員會跟進。

《蘋果》記者

亞視高層前後矛盾說法
24/08及 22/09
鄺凱迎去信廣管局稱,新聞部根據當時相信可靠的外間消息來源報道江死訊
19/09
盛品儒在立法會會議上稱他、鄺凱迎及王征都不是消息來源
25/10
亞視去信廣管局表示新聞部是根據一個或多個消息來源,但信末又指鄺不能確定新聞部有消息來源
07/11
亞視向廣管局稱梁家榮及譚衞兒拒透露消息來源(廣管局昨質疑亞視曾否就此問題接觸兩人)
05/12
廣管局報告指鄺凱迎 7月 6日向譚衞兒稱收到江澤民死訊的可靠消息並促報道
資料來源:立法會文件及廣管局


亞視昨日稱盛品儒及鄺凱迎均沒上班,只派公關向在場守候的記者派發聲明。

未見審查
亞視新聞頭條「自插」


廣管局在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事件的調查報告中,揭露亞視管理層確曾干預新聞部編輯自主。而亞視昨晨未有派記者前往廣管局的記者招待會,但中午十二點半及六點鐘新聞均以頭條報道這宗新聞,篇幅亦頗多,並無任何「審查」,但並未有找來學者或立法會議員分析有關干預編輯自主的觀點。

據了解,亞視高級副總裁鄺凱迎上周開始休假,料本周內會返回工作崗位。而亞視因人手安排問題,昨晨未有派記者前往廣管局的記者招待會,記招上只有亞視攝影師在場,現時新聞部整體上未見任何異樣。

事件或影響續牌

亞視昨日中午十二點半新聞以頭條報道事件,至昨午 5時許,亞視才發出聲明回應事件,除表示接受裁決及對報告中個別內容有保留外,聲明中更「九唔搭八」地強調要「實現與友台收視人口五五開之歷史突破(目前為四六開)」,或許是想激勵員工士氣。

昨亞視六點鐘新聞由陳興昌及李卓敏報道,後者以全黑色套裝出鏡,前者則穿黑色西裝外套及白恤衫,未知是否對新聞部編輯自主被干預表達「哀悼」。此節新聞續以廣管局調查報告作頭條,整個報道長六分鐘,當中有指出廣管局日後在亞視續牌時會將此次事列入考慮範圍。廣管局昨亦指出,續牌時會考慮整體違規次數、嚴重程度及有否改善等。

《蘋果》記者


亞視現仍播出被廣管局警告的節目《走進上市公司》。 互聯網

混淆視聽
兩財經節目違規遭警告


亞視兩個財經節目《理財博客之即市錦囊》及《走進上市公司》,被投訴不夠持平及過度為某些公司宣傳。前者在兩集共四環節均出現同一上市公司內容,造成顯著宣傳效果,違反《電視節目守則》,被廣管局嚴重警告;後者因未提供清晰字幕提醒觀眾節目為廣告,遭局方警告。亞視誤報江死訊後,梁家榮及譚衞兒兩名新聞部高層先後辭職,有傳也與此兩節目有關,因他們不滿有償訪問混入時事節目。

《理財博客之即市錦囊》屬直播節目,現仍在開市日早上 9時 15分起播出,廣管局指,五名市民投訴今年 7月 19日及 21日播出的此節目,加插節錄自《走進上市公司》某上市公司的片段及推介認股權證的廣告內容。

凸顯某上市公司產品

廣管局調查後發現,有關認股權證買賣環節已清楚作出贊助聲明,但 21日一集訪問一名上市公司主席時,不少鏡頭凸顯該公司的品牌及產品。局方指此節目屬可贊助的財經節目,《電視節目守則》公正持平條文不適用於此節目,但節目多次出現的公司當時沒其特別新聞,成交量也不高,相關內容多次出現,過分突出該公司,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第 11章首 3段。

《走進上市公司》現仍於周日晚 11時起播出,兩名市民投訴今年 5月及 8月其中兩集將廣告與財經分析混合,影響持平及令人混淆。廣管局認為節目雖有「以上內容以廣告時段播出」字眼,但有時字幕細小不顯眼,更曾因工作人員疏忽忘了在節目結尾加上這些字眼,裁定節目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

《蘋果》記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