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7日 星期六

趙應春﹕傳媒老闆心癢癢 廣告當新聞牟利 (《明報》,17/09/2011)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中)表示,以廣告「偷天換日」當新聞報道的趨勢,令人擔心,電子媒體新聞部所受的壓力愈來愈大,奉勸傳媒老闆勿為短期利潤而放棄公信力。左為無铫新聞部前主管黃應士,右為記協主席麥燕庭。 (尹錦恩攝)

【明報專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於昨日一個公開論壇表示,不少傳媒老闆「心癢癢」想將廣告當成新聞播放,以牟取巨額利潤,情令人擔心。趙指出,「這偷換概念、偷天換日的方式,對新聞道德操守影響,遠遠深於報錯新聞。」

「電子新聞面臨大壓力」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昨舉行的新聞道德操守論壇,討論到亞視新聞部人員關注該台將廣告節目在新聞節目中插播的做法,身兼有铫寬頻執行董事的趙應春指出,如「明明收鰦人錢,卻找記者訪問讓他講正面信息,然後放在新聞或公共時事節目中當成真的播出,這偷換概念、偷天換日的方式,對新聞道德操守的影響遠遠深於報錯新聞」。

他相信,按現今趨勢發展,電子傳媒新聞將面臨很大壓力,以往新聞部的高層都會守得很緊,但按現時趨勢發展下去令人擔心。

有「新聞教父」之稱的無铫新聞部前主管黃應士則表示,「在新聞中插播廣告做法絕對不道德。」

亞視新聞部高級副總裁梁家榮疑因不滿管理層干預新聞部,令他無法阻止誤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死訊」,黃應士質疑是亞視管理層向新聞部施壓,梁家榮受了「被槍指覑頭」的壓力,才未能阻止未經證實的新聞出街。

對下周一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邀請梁家榮交代誤播江澤民死訊始末,以及亞視節目《理財博客》中加入廣告材料的投訴,廣播及事務管理局秘書處昨日提交立會的文件指出,新聞節目不得接受贊助,而根據《節目標準守則》,廣告與節目應該清楚分開。

另外,就政府任命前政務官鄧忍光擔任廣播署長一職,黃應士則認為港台屬政府部門,政府有權任命處長,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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